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必须证明员工行为构成 严重违反 规章制度-老河口劳动争议案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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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微信咨询 再享1000元优惠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劳动争议
案号:(2020)鄂06民终3018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
李某原系老河口市棉纺厂职工,后老河口市棉纺厂改制后设立老河口某发棉纺织企业有限公司。李某与老河口市棉纺厂解除劳动关系后于2000年1月到某发棉纺织公司从事保养工作,同年1月11日双方签订了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200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劳动合同到期后李某仍在公司工作。2012年12月某发棉纺织公司制定了《某发公司厂规厂纪考核细则》并经过了老河口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备案,在公司进行了公示并发放给了李某在内的职工。2019年因纺织行业整体经营不景气,某发棉纺织公司对职工每月实行部分天数放假以应对。2019年5月20日16时20分左右,李某因薪酬减少发放问题在车间与公司总经理李昌发生争吵,并拉扯李昌两次。5月21日8时5分,李某到总经理办公室与李昌再次发生言语冲突,8时9分副总经理李凌松带李某到公司人力资源部,某发棉纺织公司以李某违反了《某发公司厂规厂纪考核细则》第3-5条工作中无理争吵、干扰管理人员工作及第2-1条上下班未打考勤卡之规定,由公司负责人事管理人员雷鸣当场为其开具了辞退证明书,后某发棉纺织公司给李某开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文本送到了其本人,同时,某发棉纺织公司向其单位工会发送了关于解除李某劳动合同通知函。
某发棉纺织公司提交了该公司2010年至2019年春节放假通知,其中2018年至2019年春节期间均放假9天,通知中明确"假期包含春节法定假3天、其他为带薪年休假"。
法院判决结果:
一审判决某发棉纺织公司支付李某未休年休假工资9401.75元,并为李某办理社会保险接续手续;驳回李某要求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的请求。
二审法院撤销一审判决,改判某发棉纺织公司支付李某赔偿金52800元、未休年休假工资差额1373.88元,共计54173.88元。
三、核心观点及企业风险防范建议
这个案例的核心问题在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必须证明员工行为构成"严重违反"规章制度,而不能仅凭规章制度中有相关规定就随意解除合同。
许多企业老板可能会想:"我的规章制度里写得清清楚楚,员工违反了就该解除合同,这有什么问题?"但法院的判决告诉我们:"有规定"不等于"能解除"!
为什么这个案子二审会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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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违反"不是企业说了算
某发棉纺织公司依据《厂规厂纪考核细则》解除合同,但二审法院查看车间录像后发现:李某与总经理争吵仅持续一分多钟,未对正常工作秩序造成严重影响。法院认为,这种行为虽然不对,但远未达到"严重违反"的程度。
企业风险点: 很多企业把"轻微违纪"也写进"严重违反"条款,一旦发生纠纷,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判断是否真的"严重",而不是看企业自己怎么规定。 -
规章制度不能"任性"制定
虽然某发公司有规章制度,但关键是要证明:- 规章制度制定时经过了职工讨论(民主程序)
- 已向员工公示并让员工知晓
- 处罚程度与违纪行为相匹配
企业风险点: 很多企业规章制度是老板自己"拍脑袋"定的,没走民主程序,也没好好公示,这样的制度在法庭上很可能不被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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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休假不能"偷梁换柱"
某发公司认为春节放假9天包含了年休假,但法院认定:春节法定假3天,剩余6天中只有3天算年休假,李某应休10天,公司还需支付7天工资。
企业风险点: 企业不能简单把春节长假全部当作年休假,必须单独安排足额年假并保留记录。
给企业的3条实用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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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界定"严重违反"的具体情形
不要笼统写"严重违纪可解除合同",要具体说明哪些行为算"严重",比如:"连续旷工3天以上"、"打架斗殴致人受伤"等。可以参考行业惯例,让标准更合理。 -
保留完整证据链
- 员工违纪时:立即固定证据(录像、书面说明、证人证言)
- 制度公示时:让员工签字确认已知晓
- 解除合同前:书面通知员工并说明理由,给申辩机会
小技巧: 手机拍违纪现场时,要同时拍到时间水印和明显参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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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休假管理要规范
- 单独安排年休假,不要混同于春节等法定假期
- 员工不休年假必须有书面确认(员工自己放弃)
- 保留两年内的考勤和工资记录(法律要求企业至少保存2年)
最后提醒: 解除劳动合同是"高风险操作",建议企业在做决定前先咨询专业律师。一个500元的法律咨询可能避免5万元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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