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代表人随意签字可能要背锅还债-天长承揽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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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承揽合同纠纷
案号:(2025)皖1181民初2024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天长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刘某买机器专门做草料打捆生意,一直和天长某公司合作。2021年10月,天长某公司让刘某去草地打捆,双方没签合同,也没写清楚价格和数量(公司后来承认按44元/捆算)。刘某干完活后,天长某公司老板曾某陆续付了部分钱。2022年8月3日,曾某给刘某打了一张欠条:“今欠刘某9万元,年底结清”。之后双方又合作了一次,2023年11月22日,曾某又打了一张欠条:“今欠刘某打捆费89200元”。两张欠条开完后,曾某总共还了6.2万元。另外,刘某自己拉走了公司72捆稻草(50元/捆,共3600元)没给钱,还有部分打捆活没按要求完成。
法院判决:
- 天长某公司要付刘某11.36万元欠款+1088元保全费;
- 老板曾某个人要对这笔钱承担连带责任(就是刘某可以找公司要,也能直接找曾某个人要);
- 驳回刘某其他要钱的要求。
三、企业必须警惕的3个法律“坑”
坑1:老板签字不写清身份,债务直接背到个人身上
曾某作为公司老板,在欠条上只写“今欠刘某9万元”,没注明“代表天长某公司”或“职务行为”。法院认为这是他自己主动“加入债务”,结果公司欠钱要还,他个人也得兜底!
✅ 企业该怎么做:
- 法定代表人签任何文件,必须写明“代表XX公司”或“职务行为”,例如:“天长某公司法定代表人:曾某”。
- 避免用个人账户收付公司款项(本案中曾某多次用个人微信转账),容易被认定为个人债务。
坑2:口头约定等于“埋雷”,说不清就吃大亏
双方两次合作都没签合同,对价格、数量全靠“说好”。刘某主张还有6万多元没算进去,但拿不出证据,法院直接不认;公司说部分活没干好,也因没留凭证差点多赔钱。
✅ 企业该怎么做:
- 再熟的生意也要签书面合同,写清单价、数量、验收标准(比如“打捆按44元/捆,以过磅单为准”)。
- 微信聊天、录音、过磅单等及时保存,关键内容让对方文字确认(比如“请回复‘同意44元/捆’”)。
坑3:抵账不及时,到手的钱可能飞
刘某拉走公司3600元的稻草没给钱,公司一开始没扣减,差点白丢钱。好在有聊天记录证明,法院才从欠款里扣除了。
✅ 企业该怎么做:
- 发生抵账、退货等情况,立刻签书面确认单(哪怕微信文字确认也行);
- 定期和合作方“对账”,双方签字留痕,别等拖成“糊涂账”。
企业防风险小贴士:
这个案子血淋淋地提醒老板们——
“口头协议靠不住,签字身份要写清;
个人账户不乱用,对账留证要留心。”
一次随意签字、一次没签合同,可能让企业多赔十几万,甚至让老板个人背上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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