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龄老人交通事故索赔误工费难获支持-南陵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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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微信咨询 再享1000元优惠作为企业法律顾问,我经常遇到企业因交通事故纠纷被索赔的情况。今天分享一个真实案例,帮大家看清风险点——企业车辆出事故后,别轻易答应所有赔偿要求,否则可能多赔冤枉钱!下面用大白话讲清楚,保证您一分钟看懂。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案号:(2021)皖0223民初2733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南陵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和判决结果
2020年9月30日,刘某驾驶小型普通客车沿S457线由北向南行驶,与汪某驾驶的电动三轮车发生碰撞,造成汪某受伤、两车损坏。事故认定刘某负主要责任,汪某负次要责任。刘某的车在中国大地财险某支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险。汪某住院期间,刘某垫付了5458.8元医疗费。
法院判决:中国大地财险某支公司赔偿汪某46190.1元(含医疗费、护理费等合理损失),同时返还刘某垫付的5458.8元;但驳回了汪某的部分要求,比如误工费15000元(因他已79岁)、手机损失1900元(没证据证明损坏)等。
三、核心风险提示:企业如何避免“多赔钱”?
这个案子看似简单,却藏着企业常踩的“坑”:高龄受害人主张误工费,法院基本不支持;没有证据的损失,一分也别赔! 为什么?
- 年龄是硬杠杠:汪某79岁,远超法定退休年龄(男性60岁)。法院明确说:“原告在交警队的陈述不足以证明工作情况,结合年龄,误工费不支持。” 企业要注意:如果事故对方是老人(尤其65岁以上),对方若索要误工费,您大可理直气壮拒绝——法律默认这个年纪已丧失劳动能力,除非对方能拿出工资流水、返聘合同等铁证。
- “没证据=白说”是铁律:汪某要手机损失1900元,但事故认定书没提手机坏,保险公司也没定损。法院直接驳回:“原告以市场新机价格主张,不予支持。” 企业记住:所有索赔必须有单据、照片或第三方证明。对方口头说“手机摔坏了”“衣服脏了”,没证据就别认账!
- 垫付费用要留痕:刘某垫了5000多元医疗费,因有票据,法院全数返还。但很多企业员工私底下给钱,不写收条、不开发票,最后钱打水漂。下次事故后,务必让伤者打收条,并注明“垫付医疗费”,否则可能被当成“自愿补偿”要不回来。
给企业的实操建议:
- 出事先查年龄:对方若超60岁,误工费可直接拒赔,省下大笔开支。
- 只认“白纸黑字”:损失必须有维修发票、定损单或鉴定报告。口头索赔?一律回复:“请先提供证据。”
- 垫钱必留凭证:用微信转账时备注“事故医疗垫付款”,现金支付当场写收条。
- 保险条款要吃透:像本案,交强险先赔,商业险再按80%比例赔。企业投保时让律师审核条款,避免“买了保险却赔不了”。
交通事故90%的纠纷源于证据不足或盲目认赔。作为企业,别当“老好人”,守住证据关,省下的都是真金白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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