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没写清付款时间,企业要多等一个月才能收利息-界首买卖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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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微信咨询 再享1000元优惠作为企业老板,你是不是经常觉得签合同时“付款时间”随便写写就行?看完这个真实案例,你可能会惊出一身汗——因为没明确约定付款期限,企业白白损失了一个月的利息!下面用大白话给你讲透这个案子,教你如何避免“钱袋子”被悄悄掏空。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案号:(2025)皖1282民初5705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界首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和判决结果
麦某某公司是做巧克力生产的,从2016年9月起,徐某一直向他们进货卖货。2024年1月31日,麦某某公司把2023年2月到2024年1月的货款单子(总计254200元)用微信发给徐某,徐某看了后回复“认可”。2024年2月7日,麦某某公司用微信催徐某付钱,徐某说“好的”,但直到3月15日才转了20000元,剩下的234200元死活不给。麦某某公司没办法,只能告上法院。
法院最后判徐某:15天内付清234200元货款,但利息不是从催款当天(2024年2月7日)算,而是从2024年3月7日才开始算(按贷款利率3.45%再加40%)。也就是说,企业多等了整整一个月才拿到利息!
三、核心风险提示:合同里“付款时间”没写清,损失真不小
这个案子表面看是徐某欠钱不还,但法院为啥要让企业“多等一个月”才收利息?关键就在——买卖合同里没白纸黑字写清楚“啥时候付款”!
- 风险1:利息起算点会“往后拖”
法院说:既然合同没约定付款时间,催款后得给人家留点准备期(法律叫“合理期限”)。本案中2月7日催款,法院直接给“宽容期”到3月7日。结果企业少赚了1个月利息(23万货款按利率算,大概损失500多元)。别小看这点钱,要是大单子,一年能亏几万! - 风险2:催款证据不全更吃亏
幸好麦某某公司留了微信记录(徐某说“好的”),否则连“催款时间”都难证明。现实中很多老板电话催款、口头说说,一打官司就“哑巴吃黄连”——法院可不认“我觉得他知道了”。 - 怎么避坑?三招教你守住钱袋子
- 合同必须写死“付款deadline”
别写“尽快付”“年底前付”这种模糊话!直接写“货到后15日内付清”,或“每月5号前结上月款”。有白纸黑字,逾期当天就能算利息。 - 催款要“留痕”,别怕麻烦
微信、邮件催款时,写清楚“请于X月X日前付XX元”,对方回个“收到”就行。千万别用电话或口头催——法院要的是“铁证”,不是“我记得”。 - 对账单不是“走过场”
像本案徐某认可账单是好事,但企业吃亏在没趁机补上付款时间。下次对账时,加一句“确认欠款XX元,请于X月X日前付清”,让对方签字或微信回复,利息起算点就牢牢攥在你手里!
- 合同必须写死“付款deadline”
记住:生意场上,合同不是“走过场”,而是“钱袋子的保险锁”。一个小疏忽,可能让你白干大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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