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合同终止后企业必须依法退还保证金-和县买卖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2 和县法律顾问


征和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服务: 先试用,满意再付款,最低只需 3998元

点击微信咨询 再享1000元优惠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案号:(2020)皖0523民初1006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和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2018年5月29日,狄某某与和县天某禽业有限公司签订合同,约定狄某某向该公司交纳20万元保证金,该公司向狄某某提供鸭肠和素带,合同期限一年(自2018年6月1日至2019年5月31日止)。合同第六条明确约定:合同期满后狄某某结清账款,该公司必须退还保证金。第八条约定:如果是该公司违约,需双倍退还保证金;如狄某某违约,该公司不退还保证金。合同签订不久即终止履行,狄某某要求该公司退还保证金未果,遂提起诉讼。

法院判决:和县天某禽业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返还狄某某保证金20万元;驳回狄某某对周某、周某某、周某的诉讼请求(因三人系公司员工或法定代表人,未被证明与公司人格混同)。

三、核心观点与企业法律风险防范

这个案例看似简单,却暴露了企业在合同管理中的三个致命问题,值得所有企业老板警惕:

1. "签了合同就万事大吉"?证据管理要跟上!
本案中,公司声称是狄某某违约造成损失,却拿不出任何证据。法院明确指出:"被告称原告违约,因未举证或反诉,本案不予理涉"。现实中很多企业吃了哑巴亏——业务员口头承诺、微信聊天记录没保存、送货单客户没签字...等打起官司才发现"空口无凭"。建议:所有合同履行过程必须留痕!重要沟通用书面形式,微信聊天要完整保存,送货单必须客户签收。记住:打官司就是打证据,没证据说破天也没用。

2. 保证金不是"唐僧肉",想扣就扣要出事!
公司收了20万保证金,合同到期后既不供货也不退钱,还振振有词说"对方违约所以不退"。但法院直接判令全额退还,因为:

3. 老板个人≠公司,混用账户必遭殃!
狄某某想让周某某(公司法定代表人)个人赔钱,但法院没支持,因为"未举证证明其与公司人格混同"。现实中更常见的是反面案例:老板用个人账户收公司货款、公司钱直接转给家人买房...这种操作一旦公司出事,法院会认定"人格混同",让老板个人承担连带责任!务必做到:公司账户独立使用,老板个人财产与公司财产严格分开。

企业自救指南:
✅ 合同必须明确约定保证金退还条件、时间及违约责任
✅ 设立合同履行台账,每周检查关键节点完成情况
✅ 员工离职前必须交接所有业务凭证,重要文件至少保存5年
✅ 老板个人绝不代收代付公司款项,避免"公私不分"


作为专注企业法律风险防控的专业团队,征和律师事务所推出"零压力"法律顾问服务:用极高的性价比为企业量身定制风险防火墙,提供合同审核、用工指导、债务催收等20余项日常法律支持。我们创新推出"先试用满意后付款"模式,首月服务不满意全额退款,让您零风险体验专业法律保障。企业法律风险就像漏水的船,等发现时可能已难以挽回——提前加固,远比事后补救更明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