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费违约金过高法院会调低,企业收费需合理-广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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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微信咨询 再享1000元优惠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案号:(2024)皖1882民初1118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广德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并告知法院的判决结果
甘某系广德某期某栋某单元某室业主,房屋建筑面积103.72平方米,房屋产权证号为皖(2017)广德县不动产权第0××号。2020年8月,某服务有限公司广德分公司与业主委员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书》,约定由某服务有限公司广德分公司为该小区提供物业服务,合同期限为期两年,自2020年8月1日至2022年7月31日止,缴费标准为:物业服务费高层1.07元/月/平方米,公共能耗费五楼至顶楼0.4元/月/平方米,按季度收取,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于每季度首月前5日缴纳当季度物业服务费,业主逾期支付的,每逾期一日应按应付款项的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2022年8月,某服务有限公司广德分公司与业主委员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合同期限为期一年,自2022年8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止,缴费标准为物业服务费高层1.07元/月/平方米,公共能耗费六楼至顶楼0.3元/月/平方米,物业服务费和公共能耗费按半年预交,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在半年度最后一个月25日前缴纳下期物业服务费用,逾期缴纳的,每逾期一日应按欠费总额的千分之三支付违约金。后某服务有限公司广德分公司与业主委员会再次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书补充协议》,将合同期限延续至2023年12月31日止。因甘某未缴纳2020年8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的物业费,某服务有限公司广德分公司向法院起诉。
法院判决结果很简单:甘某需在5日内支付某服务有限公司广德分公司物业费5149.70元、违约金514.97元,总计5664.67元;但驳回了原告关于更高违约金的请求(原主张违约金近1500元,法院只支持了500多元)。
三、案例核心观点:企业如何防范法律风险
这个案子看似是“业主欠钱不还”的老套路,但核心问题很扎心:企业自己设的“违约金”可能变成一张废纸! 法院为啥把违约金从1500元砍到500多元?因为合同里写的违约金太高了——前期按“万分之五”算还行,后期直接跳到“千分之三”,一年算下来可能翻倍,明显超过了实际损失。民法典早就规定:违约金不能当“罚款”用,得和实际损失挂钩,否则法院有权调低。
对企业来说,这简直是“血泪教训”:
- 别把违约金当“摇钱树”:很多企业觉得“写高点才吓得住人”,但法院只认“合理补偿”。比如物业费拖欠,实际损失主要是利息,你写“每天千分之三”(一年超100%),法院大概率会按10%左右调。建议:合同里违约金别超年化6%-10%,最好写清楚“按LPR(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1.3倍计算”,既合法又容易获支持。
- 催收要“留痕”,别光靠嘴:原告赢了,但只因为提前留了合同、缴费记录和催款照片。现实中,不少企业催费只发个微信,业主说“没收到”就哑火。正确做法:书面催收(挂号信或电子凭证),每次催款记时间、留证据,拖欠超3个月就启动法律程序,拖太久可能过诉讼时效。
- 合同续签别“偷懒”:本案中,物业换了两次合同,标准还调来调去(公共能耗费从0.4元降到0.3元),但补充协议签得规范,法院才全认。企业换合同或调价时,必须和业委会/业主书面确认,口头答应等于没说!尤其服务行业,价格变动频繁,务必“白纸黑字”。
总之,收钱不是“谁嗓门大谁赢”,而是“谁规矩谁赢”。企业少点“霸道条款”,多点“证据意识”,才能真正守住钱袋子。
作为企业,物业费收不回只是冰山一角——合同漏洞、催收无效、违约金打水漂,都是日常经营中的“隐形炸弹”。征和律师事务所专注企业法律顾问服务,用实战经验帮您提前排雷:方案极高的性价比,专为企业定制;更支持先试用满意后付款,让您零风险体验专业护航。 别等官司上门才后悔,现在行动,让法律成为您的生意加速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