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委托工作必须核查对方资质,否则事故赔偿责任难逃-凤台生命权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服务: 先试用,满意再付款,最低只需 3998元 。
点击微信咨询 再享1000元优惠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
案号:(2020)皖0421民初3901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凤台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桂某、吴某、黄某分别是桂某某的儿子、妻子和母亲,张某和杨某是夫妻,几人均是凤台县胜利社区锅碗厂生活区居民。凤台县胜利社区范围内居民供用电等原由个人承包,承包期满后,胜利社区居委会为保障社区居民正常生活用电,于2019年8月份接收并于2020年1月与国网凤台县供电公司签订《高压供用电合同》。合同约定供用电设施产权分界点在110KV黄土山变10千伏工业园Ⅱ14线2#杆T接点处,电源侧产权属供电公司,分界点负荷侧产权属用电人。
胜利社区居委会接收社区供用电业务后,与社区居民桂某某商议,由其安排、负责对线路日常维护和管理工作,居委会按照每月600元支付电工费。桂某某应允后,安排其弟弟桂某某根据需要对社区线路进行维护和居民生活用电故障维修,因此,社区居民用电故障均找桂某某进行维修。胜利社区居委会对此知情,没有禁止和表示反对,并继续支付电工费。
2020年7月30日晚上,张某家中停电,次日清早张某前往胜利社区居委会要求安排维修人员,但社区工作人员还没有上班,返回途中经向其他居民了解得知桂某某是社区电工,遂找到其进行维修。桂某某于上午7时许来到张某家屋后电表箱处,经过查验、维修,张某家中用电恢复正常,约上午10时30分左右离开。
当日下午14时许,桂某某再次来到上午维修线路位置,打开与张某家电表箱同排的其他电表箱查验、排除故障,约14时30分左右发生意外,从梯子上摔下,经120救护车送医抢救无效死亡。凤台县人民医院出具死亡医学证明,载明死亡原因是电击摔伤头部。
法院审理后判决:凤台县胜利社区居委会赔偿原告桂某、吴某、黄某各项损失合计381595.05元;驳回原告对其他被告的诉讼请求。
三、企业如何防范此类法律风险
这个案例给所有企业敲响了警钟:当你把工作交给别人做时,千万别忘了查查对方有没有"上岗证"!
为什么胜利社区居委会要赔近4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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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默许"等于"雇佣":居委会虽然没直接和桂某某签合同,但知道他弟弟在当电工,还每个月给600元"电工费",法院就认定他们形成了事实雇佣关系。就像你让邻居帮忙看店,每月给点辛苦费,结果他不小心打碎了商品——你不能说"他又不是我员工"就推卸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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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是安全底线:维修电路这种危险工作,法律规定必须持证上岗。桂某某没有电工资格证,就像让没驾照的人开车一样危险。居委会作为"老板",没把好资质关,出了事就得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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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以为他有证"不是借口:很多企业觉得"他干这么多年了肯定有证",但法律只认白纸黑字的证书。本案中,如果居委会当初查一下桂某某的电工证,或者只让有证人员工作,完全可以避免这场悲剧和巨额赔偿。
企业避坑指南:
✅ 资质核查三步走:
- 重要岗位(如电工、焊工、高空作业)必须查验国家认可的职业资格证书
- 保存证书复印件并定期核查有效性(有些证要年审)
- 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无证操作造成损失由对方承担"
✅ 别当"甩手掌柜":
- 外包业务不能一包了之,要定期检查安全措施
- 危险作业必须配备防护设备,保留检查记录
- 员工培训要有签到表和考核记录,别让"口头交代"成为证据短板
✅ 证据意识要强:
- 本案中死者家属提供的死亡证明缺少派出所盖章,差点影响责任认定
- 日常工作中:合同要双方签字、付款要留凭证、安全培训要录像拍照
- 遇到事故立即保护现场,等专业人员勘查后再处理
特别提醒:很多企业觉得"小活不用签合同",但本案中600元/月的"小活"最终赔了38万!再小的委托,也要有书面约定资质要求和安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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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文中人物名称及企业名称已按要求进行技术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