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免责条款未签字确认保险公司必须赔钱-老河口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服务: 先试用,满意再付款,最低只需 3998元 。
点击微信咨询 再享1000元优惠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人身保险合同纠纷
案号:(2020)鄂06民终349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老河口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龚守保是龚某1、龚某2的生父,是张某的长子。2017年3月8日,龚守保在新华人寿老河口某服务部购买了《美满人生B款》保险产品,保险费200元,保险金10万元(意外身故),保险期间1年。该保险是纸质版网络激活保险卡,上面有保险卡号、密码、客户签名栏等。但客户回执栏无客户签名和填写日期,回执内容写着"贵公司己对本保险卡的免责条款履行了说明义务,本人已详细阅读全部内容"。2017年12月31日,龚守保无牌无证驾驶手扶拖拉机发生交通事故死亡。事后,龚某1、龚某2、张某向新华人寿老河口某服务部申请理赔10万元保险金,但被拒绝。保险公司认为:龚守保无证驾驶属于免责情形,且保险卡已激活说明他了解条款。
法院判决:一审和二审均判新华人寿老河口某服务部支付10万元保险赔偿金。理由很简单——保险公司拿不出证据证明自己把免责条款真正"说清楚"了,所以不能用免责条款拒赔。
三、企业必须警惕的法律风险:免责条款不是"摆设",签收确认才是护身符
这个案子看着是保险公司的"小疏忽",实则是企业合同管理的大漏洞!很多企业觉得:"合同里白纸黑字写了免责条款,客户自己没看清是他的事"。但法院一查:客户没签字、没回执,等于条款没生效。保险公司赔了10万块,就因为少做了一件事——让客户亲手签字确认"我已看懂免责条款"。
企业该学什么教训?
-
"已激活=客户知情"?法院不买账!
本案中,保险公司辩称:"保险卡是客户自己上网激活的,肯定看过免责条款"。但法院直接戳穿:激活可能是销售员代操作的!尤其面对农村客户、老年人时,他们可能连手机都不会用,更别说看懂密密麻麻的小字条款。企业必须证明:客户真的亲手操作+理解条款。比如:- 要求客户在激活页面勾选"我已阅读免责条款"(不能自动跳过);
- 保存操作录像或截图,留存至少2年。
-
免责条款字体加粗就行?远远不够!
保险公司把免责条款文字加黑了,但法院认为:"整体字体太小,不醒目"。现实中,很多企业把免责条款塞在合同角落,用5号字印得比蚂蚁还小。法律要求"足以引起注意"——比如:- 单独用A4纸打印免责条款,让客户签字确认;
- 重要条款(如"无证驾驶不赔")必须用红色大字标出,旁边加⚠️符号;
- 面对面讲解时录音录像,说清后果(例如:"如果您无证驾驶,出事我们不赔钱")。
-
"回执不寄回是客户责任"?企业先担责!
保险公司觉得委屈:"客户自己没寄回回执,凭什么怪我们?"但法院说:回执是企业设计的流程,空白就是失职!就像卖菜刀要配刀鞘——企业不确保"刀鞘"(客户确认)到位,出了事就得赔钱。
企业自查清单:- 所有合同必须设"客户签字栏",注明"本人已理解免责条款";
- 签字后48小时内,短信/微信二次确认(例:"您已确认无证驾驶不赔,是否修改?");
- 客户没寄回?立刻电话回访补签,别等出事才找借口。
一句话总结:
免责条款不签字=白纸一张,企业想免责必须"铁证如山"!
下次签合同时,别再把免责条款当"走过场"。多花2分钟让客户亲手签字确认,能省下10万、100万的赔偿金。毕竟,法院只认"做了什么",不听"我以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