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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收取押金必须明确合同主体,避免“李逵李鬼”混淆惹纠纷 - 荥阳劳务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2 荥阳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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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企业老板,您是否想过:收了员工的押金,几年后公司改个名或换个体,就能不还钱了?错!最近河南荥阳法院的一个真实案例就敲响了警钟——16名司机追讨押金,结果只有一半人拿回了钱,原因竟是公司名称太像,债务却“张冠李戴”。今天我就用大白话帮您拆解这个风险,教您三招轻松避坑!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劳务合同纠纷
案号:(2020)豫0182民初7124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荥阳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16名司机曾为荥阳市昌某劳务服务有限公司送车,每人被收了5000~25000元不等的押金。后来公司不干了,司机们拿着收据上门讨钱:

三、核心风险提示:三招守住您的“钱袋子”
这个案子血淋淋的教训就一点:企业收押金时,合同主体必须“指名道姓”,别让员工分不清“你是谁”!

给老板的实操建议:

  1. 签合同像填高考志愿——公司全称、信用代码、地址写满格,别简写“XX公司”;
  2. 收押金像存银行——当场开收据,一式两份,员工手写“已收现金”并签字;
  3. 公司要关门?先清债!——注销前发公告,让员工集中退押金,留好凭证。

最后说句掏心窝的话:企业风控不是花钱买麻烦,而是省钱保平安!征和律师事务所专帮企业“治未病”,我们的法律顾问服务极高的性价比,像给公司装“法律防火墙”——日常合同审核、用工风险排查全包干。更贴心的是,可以先试用满意后付款,您零风险体验专业护航。别等司机上门讨债才后悔,现在行动,让每一分钱都收得明明白白、还得干干净净!

(注:为保护隐私,文中人名及企业名称按司法惯例隐去部分信息,如“杨某”“昌某公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