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缴工伤保险企业需自担全部工伤赔偿责任-黄石劳动争议案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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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劳动争议
案号:(2024)鄂0203民初3465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黄石市西塞山区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2022年年底,徐某能到黄石某机械有限公司从事车床工工作,工资由公司发放。2023年8月6日,徐某能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受伤,被送至医院住院治疗47天,交警部门认定徐某能在此次交通事故中无责任。徐某能受伤后,没有再到公司上班,公司也未再向其发放工资。黄石某机械有限公司未为徐某能缴纳工伤保险费。
2024年1月8日,黄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徐某能为工伤。2024年3月7日,经鉴定,徐某能伤残八级,停工留薪期12个月。2024年6月12日,徐某能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等共计39万余元。仲裁委支持了徐某能的请求。公司不服,向法院起诉,主张徐某能月工资应按6782.92元计算(参考交通事故案中行业标准),而非仲裁认定的9000元。
法院最终判决:双方劳动关系于2024年6月25日解除;黄石某机械有限公司需向徐某能支付工伤待遇344123.16元(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等);驳回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三、核心观点与风险提示
这个案例看似是"员工工伤索赔成功"的普通新闻,实则藏着企业最容易踩的三个"致命坑":
第一坑:以为"不签合同"就能逃避责任
公司辩称"和徐某能不存在劳动关系",但法院直接打脸:员工接受公司管理、领公司发的工资、干公司安排的活,哪怕没签合同,事实劳动关系也铁板钉钉!很多企业误以为不签合同就能灵活用工,其实反而让员工更"理直气壮"——一旦出事,企业既拿不出合同约束员工,又无法证明用工性质,只能认赔。
第二坑:工资发得"乱糟糟",赔偿时自食苦果
徐某能主张月工资9000元,公司却拿不出统一凭证:一会儿微信发、一会儿银行卡发,甚至自己开的证明还自相矛盾。法院最终按交通事故案中行业平均工资(6782元/月)判赔。企业常犯的错:用私人账户发工资、工资条不写明细、现金发放不留痕。一旦纠纷发生,企业要么被员工"高报"工资,要么被法院"就高不就低"推定标准,赔得更多!
第三坑:省下"小保费",赔出"大窟窿"
公司最致命的失误是没给员工缴工伤保险!正常情况下,工伤赔偿90%由社保基金出,企业只承担小部分。但此案中,因公司未参保,34万赔偿全由自己扛——而每年工伤保险费可能只需几百元。算笔账:按黄石标准,企业年缴工伤保险约500元,但一次八级工伤最低赔偿也要20万以上。省小钱吃大亏,这是企业最不划算的"生意"!
给企业的3条救命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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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必须签,且要规范签
员工入职当天签书面合同,明确岗位、工资、工作时间。哪怕临时工,也要签简易协议。别信"口头约定",微信聊天记录可能被篡改,白纸黑字才最保险。 -
工资发放"三统一"
统一用公司账户发、统一附工资条(列明基本工资+补贴)、统一让员工签收。杜绝微信/现金发工资,更别让老板私人账户代发——否则一旦员工说"这是报销不是工资",企业百口莫辩。 -
工伤保险"应保尽保"
员工入职30日内必须参保!别信"试用期不用保"的谣言,工伤认定只看劳动关系,和是否在试用期无关。多招10个工人,年保费可能不到5000元,但一次工伤就能赔出几十万。这笔账,老板们要算清!
特别提醒:员工下班路上出事,只要路线"合理"(比如绕路买菜也算合理),就可能被认定工伤。企业别幻想"员工自己路上出事与我无关",关键看是否履行了参保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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