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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违约后签订的退款协议依然具有法律约束力-神农架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2 宜昌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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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案号:(2025)鄂9021民初352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神农架林区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2019年8月15日,王某与宜昌某有限公司签订《湖北省某装修工程施工合同》,约定将位于神农架林区的房屋装修整体发包给该公司,工程款15300元,工期自2019年8月17日起至2019年11月12日止。王某分别于2019年8月16日、2020年6月16日及2020年6月26日支付工程款68900元、39112元及21300元,合计129312元。后因宜昌某有限公司未按时交付房屋且装修存在质量问题,王某于2020年8月9日发送律师函解除合同,该公司在函件中签字同意解除合同,并对已收装修款无异议,承诺退还部分款项。
2021年5月7日,双方再次达成结款协议,约定宜昌某有限公司退还王某63000元,自2021年5月起每月还款5000元以上直至结清,并注明若违约需支付10000元违约金(2021年5月7日已还2000元不计入还款计划)。但该公司未履行协议,王某多次催要无果后起诉。
法院判决:宜昌某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后15日内退还王某装修款63000元,并支付违约金10000元。

三、风险提示:企业千万别以为“解约就完事了”,小心后续协议埋雷!
这个案子看似简单,却暴露了企业最容易忽略的“致命漏洞”:就算合同解除了,后续签的退款协议照样要“认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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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文中人物及企业名称已按司法文书公开规范脱敏处理,王某、宜昌某有限公司等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