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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公司股东未证明财产独立要对公司债务连带担责 - 鄂州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3 鄂州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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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案号:(2025)鄂0704民初1687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鄂州市鄂城区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何某、叶某各自50%按份共有鄂州市鄂城区洋澜路西侧竹林广场3号楼2-3层一号房屋。2020年12月,何某、叶某与高某东(鄂州某某有限公司股东)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将房屋出租用于经营口腔门诊等业务,租期15年。2022年3月28日,何某、叶某与鄂州某甲公司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租期15年,租金按半年支付,第一年33.6万元,第二至四年每年39万元。

合同履行中,黄石某某公司于2022年4月收购鄂州某甲公司100%股权。2024年7月,何某、叶某发现鄂州某甲公司擅自拆卸搬离房屋内设备,于8月15日左右对房屋上锁;鄂州某甲公司则于9月21日也对房屋加锁,影响其他租户使用。2024年9月11日,鄂州某甲公司发函要求解除合同,何某、叶某不同意,遂提起诉讼。2025年3月3日,鄂州某甲公司收到起诉状,同年3月18日双方办理房屋交接。

法院判决:

  1. 《房屋租赁合同》于2025年3月3日解除;
  2. 鄂州某甲公司支付何某、叶某租金12.4万元;
  3. 鄂州某甲公司支付违约金9.75万元;
  4. 黄石某某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5. 驳回何某、叶某其他诉讼请求(包括电梯改造费、房屋修缮费等)。

三、核心风险警示:股东财产混同=无限责任!

这个案例最扎眼的点是:黄石某某公司作为100%控股股东,竟要为子公司的债务"买单"!明明是两家公司,为什么股东要替"儿子"还债?关键就在法院那句判词:"未能证明财产独立于鄂州某甲公司的财产"。

对企业老板的3个血泪教训:

  1. "一人公司"不是挡箭牌
    很多老板觉得"公司是我开的,钱放哪都行"。大错特错!本案中黄石某某公司100%持股鄂州某甲公司,却拿不出独立财务账目、银行流水等证据证明"公私分明"。结果?法院直接认定财产混同,股东要对97.5万元债务连带担责。记住:公司是公司,老板是老板,钱袋必须分开放

  2. 锁门赶人反赔钱
    双方都犯了低级错误:何某、叶某发现对方搬设备就上锁,鄂州某甲公司被锁后也反锁房屋。结果法院认定双方都违约!特别提醒企业:遇到租客拖欠租金,千万不能自行断水断电、换锁赶人。正确做法是发书面催告函,协商无果后立即起诉,由法院判定解除合同。

  3. 违约金已够赔,额外损失难主张
    何某、叶某花5.6万元改造电梯、35万元"恢复原状",法院为何不支持?因为合同已约定"退租付3个月租金违约金",这笔钱(9.75万元)足以覆盖空置损失。企业签合同时必须注意

    • 违约金别设太高(可能被调低)
    • 专项投入要单独约定补偿条款(比如写明"装修改造费由承租方承担")

四、给老板们的避坑指南

  1. 一人公司必做"财产隔离"
    每年做独立审计报告,公私账户绝不混用,重大决策留书面记录。就像本案,如果黄石某某公司能提供清晰的财务分离证明,何至于背上百万债务?

  2. 合同关键条款要"傻瓜式"明确
    本案履约保证金因写"转为租金"导致无法没收。签合同时务必检查:
    ✅ 保证金什么情况能没收?
    ✅ 提前解约具体赔多少?
    ✅ 房屋改造费用谁承担?
    (建议用"如乙方退租,应支付XX元恢复原状费用"替代模糊表述)

  3. 纠纷爆发先取证再行动
    发现租客搬设备时,何某、叶某应:
    ✦ 立即录像取证
    ✦ 发EMS书面警告函
    ✦ 申请法院证据保全
    而非直接上锁——这反而让自己从"受害者"变"违约方"!

最后提醒:本案中双方本可避免70%损失,却因法律意识薄弱让小纠纷演变成大诉讼。征和律师事务所专注企业法律风险防控,提供极高的性价比常年法律顾问服务,特别推出"先试用满意后付款"模式——首月0元体验合同审查、风险预警等12项核心服务,让您看得见效果再决定。专业的事交给专业的人,企业才能轻装上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