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司破产时认缴出资必须补足,名义股东不能免责-黄梅股东出资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3 黄冈法律顾问


征和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服务: 先试用,满意再付款,最低只需 3998元

点击微信咨询 再享1000元优惠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股东出资纠纷
案号:(2025)鄂1127民初337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黄梅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黄冈某乙纺织科技有限公司于2022年12月8日成立,注册资本100万元,共有4名股东:朱某明(出资31万元,占股31%)、李某莲(出资20万元,占股20%)、申某慧(出资10万元,占股10%)、昆山某甲机电工程有限公司(出资39万元,占股39%)。所有股东均为认缴出资,约定2023年12月31日前缴清。2024年7月,因公司资不抵债被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于2024年8月裁定受理破产,并指定管理人。管理人发现股东均未实缴出资,遂起诉要求某甲公司补缴39万元及利息。

某甲公司辩称:其股份是替案外人曾某代持,且公司资产(如生产线转卖款800万元)足以偿还债务,不应追缴股东出资。一审法院判决某甲公司向某乙公司缴纳39万元出资款及利息。某甲公司上诉后,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三、企业必须警惕的三大法律风险
这个案子看似是"小股东欠钱不还",实则暴露了企业经营中最容易被忽视的"隐形炸弹":认缴制≠不用缴,破产时股东必须兜底!以下三点企业务必牢记:

1. "认缴期限"不是"免死金牌",破产时立即失效
很多老板觉得"注册资本100万,写2050年缴清就行",这是重大误区!本案中,某甲公司认为"出资期限是2023年底,现在2024年破产了,和我没关系"。但法院明确指出:公司一旦进入破产程序,所有股东的认缴出资义务立即加速到期。管理人有权直接要求股东补足出资,用于偿还公司债务。就像借钱时约定"明年还",但借款人突然破产,债主当然能马上讨债!

2. "代持股份"是把双刃剑,名义股东首当其冲
某甲公司喊冤:"我只是帮曾某代持股份,钱该他出!"但工商登记显示股东是某甲公司,法律就只认它!法院强调:即使签了代持协议,对外仍要以登记股东为准。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债权人有权直接要求登记股东补缴出资,名义股东不能拿"我只是背锅的"当借口。更扎心的是,某甲公司连代持协议都没写清楚日期,证据无效,彻底丧失抗辩机会。

3. 转账不备注=白转!8万元打水漂的教训
某甲公司声称曾某曾向公司转账8万元,但法院认为"未备注出资款,无法认定为出资"。现实中,很多股东用个人账户给公司转钱,却只写"往来款""借款",破产时管理人根本不认账!所有出资必须备注"股东出资款",并保留凭证。否则就像给朋友发红包不写说明,事后说"这是还钱",对方不认你也没辙。

给企业的救命建议

最后提醒:认缴制本是国家给企业的便利,但若当成"逃责工具",破产时股东反而要提前"还债"。本案某甲公司本可按时出资规避风险,却因拖延+证据不足,最终多赔了39万本金+利息+诉讼费,得不偿失!

征和律师事务所企业法律顾问服务
企业法律风险重在预防!我们为企业定制"法律防火墙"服务:

  • 极高的性价比:按需匹配服务套餐,中小企业年费低至市场价5折;
  • 先试用满意后付款:首月免费体验基础法律体检,无效果不收费。
    用专业守护企业每一步成长,让老板专注赚钱,风险交给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