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欠款超3年不催收将血本无归-随州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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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案号:(2025)鄂1303民初913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随州市曾都区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2020年7月20日,浙江某建筑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变更登记为公和某集团有限公司。2020年5月22日,浙江某建筑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与随州市某管理局签订《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约定随州市某管理局委托浙江某建筑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承担随州市区域应急物资储备中心项目可研编制和工程设计,设计费用为297500元,发包人在收到可研编制报告和初步设计文件后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设计费。2020年5月底,公和某集团有限公司将设计稿交付给随州市某管理局。随州市某管理局于2020年12月11日支付200000元设计费后,再无支付剩余款项。公和某集团有限公司自2020年12月11日后,亦未向随州市某管理局主张剩余97500元欠款。
法院判决结果:因公和某集团有限公司在2024年7月才起诉追讨欠款,已超过法律规定的3年诉讼时效,且无法证明期间曾催收过欠款,法院最终驳回其全部诉讼请求,97500元设计费和违约金彻底"打水漂"。
三、血泪教训:欠款催收拖过3年=自动放弃钱袋子!
这个案例看似简单,却藏着企业最容易踩的"隐形炸弹"——诉讼时效。很多人以为"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其实法律只保护"勤快人":从你知道对方欠钱那天起,只有3年时间能告上法院!
为什么公和某集团会输得这么惨?
- 关键时间点:2020年12月11日对方付了部分款,从这天起,公司就该知道"尾款可能拿不到了"。
- 致命错误:直到2024年7月才起诉,中间整整3年7个月没催收!
- 法院态度:法律不保护"睡大觉的人"。没有催款记录=自动放弃权利,再多的理由也白搭。
企业必须记住的3条保命法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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催款要像收快递一样勤快
合同里写的付款日期一到,立刻发《催款函》(微信、邮件都行),每年至少催1次!哪怕对方不回,也要保留记录。本案中公司连个催款短信都没发,法院当然不信他们"一直在追讨"。 -
证据比眼泪更管用
催款时务必"留痕":- 书面函件要求对方签收回执;
- 微信/邮件催款截屏存档;
- 电话催收后补发文字确认。
记住:说一万次"他欠我钱",不如1张有效的催款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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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信"过两年再要"的鬼话
很多老板觉得"关系好不用急",结果等对方破产或跑路,钱直接变废纸。本案中欠款仅9万多,却因拖延4年彻底损失,够买多少台新设备?
特别提醒:建设工程、供货服务等行业最容易"栽跟头"!对方拖着不验收、不签收,你以为在等结果,其实诉讼时效早已悄悄启动——只要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一到,哪怕东西没用上,时效也从这天算起!
法律不保护权利上的睡眠者。企业赚钱不易,守钱更需智慧:该催款时就出手,3年红线不能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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