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逾期不还,企业抵押房产将被强制执行 - 丹江口借款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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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借款合同纠纷
案号:(2020)鄂0381民初2727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丹江口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并告知法院的判决结果
案件事实:
2018年5月15日,丹江口天扬某产置业有限公司因经营需资金周转向朱某借款210万元。截止2019年3月27日,天扬某产公司尚欠朱某借款本金227750元未偿还。同日,双方就尚欠借款余额227750元签订了《确认书》和《房屋抵押借款合同》。《确认书》载明:现原借款210万元本金尚欠227750元,双方就余款另行办理借款手续,月息2.5%,期限三个月,自2019年3月28日起计息。《房屋抵押借款合同》载明:天扬某产公司向朱某借款227750元,月息2.5%,期限3个月(2019年3月27日至2019年6月26日),并以公司开发的位于丹江口市水都大道北侧(均州老街)9-103-1号商铺作抵押物,双方议定价值40万元。2019年4月1日,双方在丹江口市国土资源局办理了不动产抵押登记,登记债权数额为22.775万元,履行债务期限为2019年3月27日至2019年6月26日。后因天扬某产公司拒不支付借款利息,朱某提起诉讼。
判决结果:
法院判决天扬某产公司在10日内偿还朱某本金227750元及利息(2019年3月28日至2020年8月19日按年利率24%计算,2020年8月20日起按银行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计算),朱某对抵押商铺在担保债权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即若公司还不上钱,商铺可被拍卖还债),驳回朱某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由天扬某产公司承担。
三、核心观点:企业借款逾期,抵押资产可能“一夜清零”
这个案子看似简单,却给所有企业敲响警钟:借钱不按时还,不仅利息越滚越高,连抵押的房产都可能被法院直接拍卖,企业辛苦积累的资产瞬间化为乌有! 很多老板以为“借款到期拖一拖没关系”,但现实是:
- 逾期=自找麻烦:天扬某产公司只欠22万多元,却因拖着不还,被法院判付高额利息(年24%),还搭上诉讼费。更致命的是,抵押的商铺随时可能被卖掉还债——这就好比把自家房子押给了债主,还不上钱就得搬走!
- 利息约定要合法:合同写月息2.5%(年24%),看似双方同意,但2020年8月后法律已调整上限(银行利率四倍)。企业若盲目约定高息,后期可能白付钱(如本案中2020年8月后利息直接调低)。
- 抵押不是“护身符”:办了抵押登记≠高枕无忧!本案中商铺虽值40万元,但担保债权仅22.775万元,一旦公司资金链断裂,资产仍会被强制处置。
企业如何防范?3招守住钱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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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力借款,留足还款“安全垫”
借钱前算清账:别像天扬某产公司一样,因短期周转困难拆东补西。建议预留3-6个月经营资金,避免为还旧债借新债。若真遇困难,主动找债主协商延期(如签补充协议),别玩“失踪”——本案被告拒不到庭,反而加速了败诉。 -
签合同盯紧两点:金额和利息
- 金额要写清:像本案《确认书》明确写“尚欠227750元”,避免模糊表述引发争议。
- 利息别踩红线:当前法律允许的最高利息≈银行贷款利率的4倍(2024年约14.8%)。若约定月息2.5%(年30%),超出部分法院不支持,还可能被认定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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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物管理要“勤”
抵押房产不是一押了事!企业需:- 定期检查抵押物状态(如商铺是否被查封);
- 确保登记信息准确(本案债权数额写22.775万,若写错可能导致优先受偿权失效);
- 还清债务后立即办理解押,别像本案拖到被起诉才后悔。
一句话总结:借款不是“借了就完事”,企业必须像管自家钱包一样紧盯还款节点——逾期一天,成本翻倍;逾期一年,资产清零。诚信履约,方是经营长久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