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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下班途中工伤认定不能只看距离长短和导航时间-枝江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管理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1 枝江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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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管理
案号:(2024)鄂0583行初6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枝江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杨某武系杨某之父,杨某、杨某系杨某之子,杨某林、胡某系杨某姐姐、姐夫,杨某的户籍地位于枝江市组,杨某林、胡某居住于枝江市组。杨某在枝江市某培训有限公司担任教练员,生前与该公司自2017年3月起至2021年9月7日期间存在劳动关系。2021年9月7日18时13分,杨某结束当天工作后下班,同日19时26分,杨某驾驶摩托车沿白洋雅澧线S225省道行驶,当行驶至S225省道(白洋段)3km+750m处时,与前方同向左转弯的货车发生碰撞,导致杨某当场死亡,经交警认定杨某承担事故同等责任。

胡某陈述:杨某下班后骑摩托车沿S225省道准备到我家看望他父亲并吃晚饭。杨某林陈述:因杨某武患前列腺癌生活不能自理,白天由我照顾,晚上由杨某照顾。杨某的邻居蒋某芳证实:当晚胡某打电话问杨某是否回家,杨某武说杨某没回来。关于路线,胡某称杨某走318国道-S225省道-朝阳路回家;杨某林称这条路虽然稍远但好走,摩托车需50-60分钟;村里工作人员杜某华也证实:虽然318国道路线稍远,但因道路宽阔,村民多选择此路线,摩托车行驶时间与另一条近路相差不大。

2023年6月,杨某武向枝江市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后杨某武病故,申请人变更为杨某、杨某。人社局经调查后认定杨某为工伤。枝江市某培训有限公司不服提起诉讼,要求撤销工伤认定。法院最终驳回了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维持了人社局的工伤认定决定。

三、企业如何防范工伤认定法律风险

这个案例看似简单,却藏着企业用工管理的大隐患!许多老板以为:员工绕远路、花时间长就不算"上下班途中",可以逃避工伤赔偿。但法院判决狠狠打脸:合理路线≠最短路线,合理时间≠导航显示时间

为什么公司败诉了?

  1. 路线判断不能"唯距离论"
    公司主张杨某走的S225省道路线比另一条乡道多11公里,不算合理路线。但法院查明:乡道路窄坑多,S225省道宽阔安全,村民普遍选择此路线。摩托车骑手为安全绕远,完全合理! 企业常犯的错误是:拿小轿车导航时间当标准,却忽略了员工实际用的可能是电动车、摩托车。

  2. 时间计算要"接地气"
    公司咬定"下班17:30,事故19:30,间隔2小时太长"。但微信记录显示杨某18:13才打卡下班,且摩托车实际需50-60分钟。员工顺路买菜、接孩子、照顾老人,都属于合理停留! 法院明确:不能用地图软件的"理想时间"卡员工。

  3. 居住地信息管理是关键漏洞
    公司坚称杨某租住在马家店街办,但邻居、村委会和家属证言一致证明:因父亲重病,杨某实际住在户籍地村照顾老人。 企业HR常忽视更新员工居住信息,事故发生后拿不出有力证据,只能吃哑巴亏!

给企业的3条救命建议

动态管理"居住档案"
每季度让员工确认居住地址(附租房合同/村委会证明),特别要注明"是否因照顾家属临时变更住址"。案例中若公司早掌握杨某回村照顾病父的事实,就能提前准备证据。

考勤记录要"带温度"
别只打卡上下班时间!在考勤系统增加"下班去向"备注栏(如"回XX村照顾父亲"),或用企业微信群打卡要求报备"已安全到家"。本案中"收车完毕,报备"的微信记录,反而成了认定工伤的关键证据。

出事别急着"甩锅"
员工发生事故后,企业第一反应常是"这不算工伤"。但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案例中公司提交的导航截图、租住证明,因缺乏现场实测数据被法院否定。正确做法:立即派人勘查路线、记录天气路况、访谈同路线员工,用真实数据说话。

血泪教训: 企业省下工伤保险费可能省几万,但一个工伤赔偿案可能赔几十万!更可怕的是,如果被认定为恶意逃避责任,还将面临人社部门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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