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未投保交强险且肇事逃逸,车主需自行承担高额赔偿责任-当阳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服务: 先试用,满意再付款,最低只需 3998元 。
点击微信咨询 再享1000元优惠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案号:(2025)鄂0582民初781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当阳市人民法院
二、介绍案件事实并告知法院的判决结果
2025年2月1日20时25分许,国某驾驶小型轿车沿南正街由临沮公园方向往天桥方向行驶,行驶至当阳市南正街三汇农贸市场路段时刮撞行人史某,后史某被撞至对向车道与对向车道直行的张某驾驶的小型轿车发生碰撞,造成史某受伤及耳钉遗失、戒指受损、衣物受损及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国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张某无责任,史某无责任。事故发生后,国某驾车逃离现场,于2025年2月2日到公安机关投案。史某被送往当阳市某医院住院治疗23天,国某支付医疗费16000元及护理费5000元。
出院医嘱要求全休3个月,加强营养及护理。医院诊断证明显示骨折愈合后需手术取内固定装置,预计后续治疗费15000元。经司法鉴定,史某被评定为十级残疾,误工时间为114天,护理时间90日,营养时间90日。史某与应某生育有一女,女儿出生于2016年11月22日。
查明,国某驾驶的车辆在事故发生期间未投保交强险,但在某保险公司湖北省分公司投保有300万元商业三者险,国某投保时签订了《机动车综合商业保险免责事项说明书》,其中明确约定交通肇事逃逸属于免责情形。而张某驾驶的车辆在某保险公司宜昌市分公司投保有交强险。
法院最终判决:某保险公司宜昌市分公司在交强险无责限额内赔偿史某19900元;国某需赔偿史某138758.42元(已扣除垫付的5000元护理费);某保险公司湖北省分公司无需在商业三者险内承担赔偿责任。
三、案例核心观点及企业法律风险提示
这起交通事故看似普通,却隐藏着企业主必须警惕的两大"致命风险",看完您可能后背发凉:
风险一:交强险不是"可选项",是"必选项"!
很多企业老板以为:"我买了300万商业保险,交强险几百块太麻烦,不买也罢"。结果呢?本案中国某就是典型反面教材!虽然他买了高额商业险,但因没投保法定的交强险,发生事故后要自己掏腰包赔偿12万元左右(交强险赔偿限额部分)。
为什么这么严重?
因为交强险是国家强制保险,法律明文规定"未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发生事故,车主必须在交强险限额内先赔"。商业保险再高也替代不了交强险!对企业来说,省下几百块交强险保费,可能换来十几万甚至上百万元的自掏腰包。
企业避坑指南:
- 每月核查车辆保险状态,确保所有车辆交强险"不断档"
- 将保险到期日录入企业管理系统,提前30天自动提醒续保
- 财务付款时增加"交强险已投保"作为必要条件,未投保不予报销油费、过路费
风险二:肇事逃逸=商业保险全部作废!
本案更致命的是——国某撞人后选择逃跑!虽然第二天就投案,但这已构成"交通肇事逃逸"。因为他在投保时签了《免责事项说明书》,明确约定"肇事逃逸不赔",结果300万商业保险一分钱都没用上,13万多元赔偿全得自己扛。
为什么这么残酷?
法律对肇事逃逸"零容忍"!只要司机有逃逸行为,无论商业保险买多高,保险公司都能合法拒赔。更可怕的是:企业员工开车肇事逃逸,企业作为车辆所有人可能要连带赔偿!
企业避坑指南:
- 将"严禁肇事逃逸"写入员工手册,列为严重违纪行为
- 组织驾驶员每年参加交通事故应急演练:立即报警+救助伤者+保护现场
- 在车辆内醒目位置张贴提示:"事故后逃逸=商业险全失效=个人承担百万赔偿"
- 为驾驶员购买"驾驶人员责任险"作为补充保障
无心之失可能酿成大祸
很多人不知道:即使像张某那样完全无责的车主,其保险公司仍需在交强险无责限额内赔偿近2万元。这说明交通事故中"无责≠不赔",企业若疏于车辆管理,可能因小失大。
给企业主的真心话:
别以为"买保险=万事大吉"!本案告诉我们:交强险是底线,肇事逃逸是红线,踩中任何一条,再高的商业保险都形同废纸。企业车辆管理必须做到"双保险"——既要确保交强险时刻有效,更要建立事故应急机制,杜绝员工因慌乱选择逃逸。
专业护航,让企业行稳致远
作为专注企业法律风险防控的专业团队,我们深知企业经营中的痛点与盲区。征和律师事务所为企业提供"看得见效果"的法律顾问服务:通过定期风险扫描、定制合规手册、关键环节把关,将法律风险消灭在萌芽状态。我们的服务具有极高的性价比,更推出"先试用满意后付款"模式,让您零风险体验专业法律保障。企业合规不是成本,而是最稳健的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