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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拖欠装修款五年后多赔两万元利息,及时结算是关键 -钟祥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2 钟祥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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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案号:(2024)鄂0881民初5696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钟祥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2019年5月,钟祥市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乙方)与金某(甲方)签订了《装饰装修合同》,约定:工程地址为东桥镇某处,施工内容为室内装修,委托方式为包工包料,工程开工日期为2019年5月9日,竣工日期为2019年6月19日,工期30天,工程价款18万元。支付方式注明“甲方收付款50%____元(已付定金5万元)”。装修过程中,双方协商增加了护墙板造型、窗帘加沙等项目,增项工程款16800元,工程总价变为196800元。工程完工后,金某将项目于2019年7月31日投入使用。金某向钟祥市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支付了5万元定金(抵作装修款)和另5万元,共计10万元。2024年10月21日,钟祥市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通过微信催款:“金总好!还欠96800元及时帮我转过来,已经5年了我也要还房贷啊。”10月23日,对方回复:“不忘初心金总什么情况?信息都不回啊?”金某回应:“上次打过电话,不是说了12月份弄些吗。”但金某始终未付剩余96800元,公司遂起诉。

法院判决金某向钟祥市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支付装修款96800元及利息20570元(按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从2019年8月计算至2024年8月),并承担案件受理费1110元。

三、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核心提示
这个案子看似简单,却给企业敲响了警钟:拖欠工程款不光要还本金,还得额外“贴钱”付利息,拖延越久损失越大! 为什么金某会多赔两万多?关键就在这三点:

  1. 工程一用就等于“验收合格”,必须立刻付尾款!
    很多企业以为“没签验收单就能拖着不付款”,但法院明确:只要您把装修好的房子、店铺投入使用(比如本案中2019年7月31日开业经营),法律就视为工程已验收合格,必须马上结清所有款项。别等对方催——您一用,付款时限就从当天开始算!拖延5年,光利息就滚出2万多元,比本金还“肉疼”。
    企业怎么做?

    • 项目完工后,3天内必须书面确认验收(哪怕简单签字),避免“口头验收”埋雷。
    • 合同里写清楚:“投入使用即视为验收合格,尾款需X日内付清”,别留模糊空间。
  2. 微信催款竟是“铁证”,别以为不回消息就没事!
    本案中,公司发的微信“还欠96800元”和对方的“12月份弄些”回复,直接被法院当成了欠款金额和还款承诺的证据。现在手机聊天就是“电子借条”,企业老板随口一句“过两天付”,可能变成法庭上的“呈堂证供”。
    企业怎么做?

    • 所有付款沟通必须留痕:用微信、邮件确认金额和时间,避免电话口头说。
    • 收到催款信息,别装没看见!及时回复“正在走流程”或书面协商,否则沉默可能被推定为认可欠款。
  3. 利息计算“利滚利”,拖延成本远超想象!
    合同没写利息怎么算?法院直接按国家贷款利率(LPR)从应付款日起算。本案拖了5年,96800元本金愣是多出20570元利息——相当于白扔一辆电动车!而且判决后还不付,利息会继续加倍涨。
    企业怎么做?

    • 合同务必加一句:“逾期付款按LPR的X倍计息”,既合法又让对方知难而退。
    • 设立付款提醒:财务系统设置“到期前7天”自动预警,别因忙忘了付小钱赔大钱。

一句话总结:装修款不是“拖得起”的账!企业主记住:项目一用就付款,微信沟通留凭证,合同细节写清楚——省下的利息,可能够你发半年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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