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理赔别忘扣免赔额!企业索赔时如何避免少拿钱 - 钟祥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服务: 先试用,满意再付款,最低只需 3998元 。
点击微信咨询 再享1000元优惠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财产保险合同纠纷
案号:(2020)鄂0881民初2474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钟祥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
2020年7月27日9时29分,张某友驾驶钟祥某运成公司车牌号为鄂H×××**的重型货车,沿沙洋平湖路行驶至平湖路邮政局门前路段时,因紧急刹车致车上所载货物滑落,将该车驾驶室砸坏,造成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钟祥某运成公司支付道路施救费4200元,并将事故车送往维修。公司于2020年8月12日委托湖北衡瑞价格评估有限公司评估车辆损失,结果为91235元,支付鉴定费4450元。此前,公司于2019年8月20日为该车在某寿财保襄阳公司投保了车辆损失险(不计免赔),保险期间从2019年8月20日至2020年9月19日,保险金额103968元,并约定每次事故绝对免赔额2000元。事故发生在保险期内,但双方就理赔未能达成一致。在诉讼中,某寿财保襄阳公司申请重新鉴定,经法院委托,荆门市宏权价格鉴定评估有限公司于2021年1月5日作出鉴定结论,车辆损失为78400元。
法院判决结果:某寿财保襄阳公司需赔付钟祥某运成公司85050元(包括车损78400元、评估费4450元、施救费4200元,扣减免赔额2000元),并承担960元案件受理费;驳回钟祥某运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三、案例核心观点与风险防范提示
这个案子表面是“车被货物砸坏赔多少”的小纠纷,实则暴露了企业保险索赔中最容易踩的三大坑:免赔额条款被忽略、单方鉴定白花钱、费用凭证不规范。很多企业以为“买了保险就万事大吉”,结果索赔时发现钱没拿全,甚至倒贴鉴定费。以下用大白话拆解风险,并教您如何避坑:
1. 免赔额条款:合同里的“隐形扣款”
- 本案教训:钟祥某运成公司以为保险能全赔,但合同白纸黑字写着“每次事故绝对免赔额2000元”。法院直接扣掉2000元,公司少拿钱。
- 企业风险:
- 业务员推销时总说“保额高”,却很少提“免赔额”。
- 合同最后几页的小字条款(比如“特别约定”)才是关键,但企业签合同时往往不细看。
- 防范建议:
- 签合同前“三问”:问清楚“每次事故要自付多少?”“哪些情况不赔?”“免赔额怎么算?”。
- 重点标红:拿到保单后,用笔圈出“免赔额”“免责条款”等关键词,让财务和法务双人复核。
- 举例:如果运输货物常有滑落风险,就选“0免赔”险种,多花点保费比少拿赔偿更划算。
2. 单方鉴定:自己找的评估公司可能白忙活
- 本案教训:钟祥某运成公司自己花4450元做鉴定,估价9万多元,但保险公司不认账。法院重新鉴定后损失降到7.8万元,不仅多花冤枉钱,还耽误3个月时间。
- 企业风险:
- 企业怕保险公司压价,就偷偷自己鉴定,但法院通常只认双方共同委托的鉴定结果。
- 单方鉴定费可能不被支持(本案因“必要合理”才获赔,但下次未必这么幸运)。
- 防范建议:
- 事故后“先报备”:出险后24小时内通知保险公司,按流程等他们定损。如果对结果不满,要求书面同意后共同委托第三方鉴定。
- 别当“独行侠”:自己找的评估公司资质再高,也抵不过法院指定的权威机构。多花1天时间协商,省下几千元鉴定费。
3. 费用凭证:发票少一张,赔偿少一截
- 本案亮点:法院支持了施救费4200元和评估费4450元,因为公司保留了正规发票。但第一次鉴定费差点不被认可(因单方委托)。
- 企业风险:
- 施救费、拖车费等小额支出,企业常让司机垫付后“随手报销”,没留发票。
- 费用是否“必要合理”由法院说了算,模糊凭证直接作废。
- 防范建议:
- 养成“三件套”习惯:事故后只认带公章的发票+付款记录+现场照片。比如拖车费,必须让施救公司当场开票。
- 超2000元费用要审批:评估费等大额支出,提前邮件抄送保险公司确认,避免“自作主张”不被认。
总结一句话:保险不是“免死金牌”,而是“按合同办事”。企业索赔时,80%的损失源于合同细节没看清,20%源于证据没留全。投保时多花10分钟审条款,出险时少拿5万元赔偿——这笔账,企业主一定要会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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