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司机操作不当致乘客受伤公司需全额赔偿 - 钟祥城市公交运输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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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城市公交运输合同纠纷
案号:(2025)鄂0881民初2698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钟祥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2024年4月7日16时50分许,冉某驾驶的鄂H0****号公共汽车行至钟祥市郢中石城大道老人民医院路段时,因操作不当,导致车上乘客蔡某摔倒受伤。蔡某被送入钟祥市某医院治疗,诊断为脑震荡、头皮挫裂伤、颈部及胸部软组织损伤等,住院80天(医疗费47593.79元由钟祥某乙公交服务有限公司垫付)。出院后,蔡某又花费检查费484.5元。经司法鉴定,蔡某的误工期为120日、护理期90日、营养期60日。事故发生时,司机冉某持有合法驾驶证,蔡某从事农业生产。钟祥某乙公交服务有限公司此前向中国某财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荆门市分公司投保了道路旅客运输承运人责任保险(每人责任限额20万元)。
法院判决:中国某财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荆门市分公司赔偿蔡某各项损失39997.5元(包括检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驳回蔡某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由保险公司承担。
三、核心观点与企业风险防范提示
关键教训:司机操作失误≠乘客有责,公交公司难逃全责!
本案看似简单——司机急刹车导致乘客摔倒,但公交公司却需承担100%赔偿责任。为什么?法院明确指出:根据《民法典》规定,承运人必须对运输中旅客的伤亡负责,除非能证明是旅客自身健康问题或故意/重大过失造成。而本案中:
- 公交车未配备安全带,乘客根本无法“系好安全带”(保险公司主张乘客“重大过错”被法院驳回);
- 公交公司无法证明司机操作符合安全规范(“紧急制动”被认定为操作不当);
- 即使投保了责任险,保险公司也直接向乘客赔偿,公司垫付的医疗费还需另案追偿。
企业必看的3大风险防范要点(尤其公交、运输类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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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机培训不是“走过场”,要抓细节!
本案司机因“操作不当”致人受伤,公司直接背锅。企业必须:- 定期开展实操培训(如急刹演练、平稳驾驶考核),保留培训记录;
- 安装车载监控,实时监督驾驶行为,避免“紧急制动”等高风险操作。
风险点: 若事故后拿不出培训证据,法院将直接推定公司管理失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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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安全设备必须“真配备”,不能“纸上合规”!
保险公司辩称“乘客未系安全带有过错”,但法院发现:车上根本没装安全带。企业要自查:- 所有运营车辆是否100%配备安全带、扶手等基础设备;
- 定期检修记录留存2年以上(事故后若说“忘了装”,赔偿责任全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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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不能“一买了之”,要盯紧理赔漏洞!
本案公司虽投保了20万元/人的责任险,但:- 垫付的4.7万元医疗费未被本次判决覆盖,需另行向保险公司索赔;
- 保险公司以“证据链欠缺”为由拒赔(如未及时提供投保单)。
正确做法: - 投保时明确要求“医疗费按实际发生额赔偿”(本案保险条款写明“据实赔偿”才获支持);
- 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同步收集司机证件、车辆年检记录、监控视频,避免保险公司“踢皮球”。
总结: 企业别以为“有保险就万事大吉”——司机操作、车辆安全、证据保存环环相扣,任一环节疏漏都可能让保险变成“废纸”。尤其是运输行业,必须把“安全运输义务”落实到每辆车上、每个司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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