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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头买卖合同同样具有法律约束力,企业应重视交易凭证-麻城买卖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2 麻城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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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企业,你是否以为“没签书面合同就不算数”?这个案例告诉你:口头协议也能打赢官司,但关键要看你有没有留好证据!下面用一个真实案例,手把手教你避开交易陷阱。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案号:(2025)鄂1181民初795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麻城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并告知法院的判决结果
薛某多次在麻城市某石业有限公司购买石材,双方通过口头方式约定了石材的种类、规格、单价和数量。从2023年2月到2024年2月,薛某陆续提货。2024年2月9日,双方结算确认薛某欠款21.3万元,并签订《供货确认单》,约定2024年6月30日前付清,逾期按日万分之五支付利息。签单当天薛某支付了1.3万元,剩余20万元一直未付。
法院判决:薛某需在判决生效后一个月内支付麻城市某石业有限公司20万元货款,并从2024年7月1日起,按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支付逾期利息,直到还清为止。

三、核心观点:口头交易≠零风险,企业必须做好这3件事
这个案子看似简单,却暴露了企业常见的“致命误区”:以为没签合同就不用担责。法院明确指出——口头协议同样受法律保护!只要能证明交易真实发生(比如送货单、结算单、聊天记录),欠款就必须还。但企业若不主动防范,很可能“赢了官司却难收款”。重点提示以下风险:

  1. “口头约定”容易变“糊涂账”
    薛某和麻城市某石业有限公司只靠口头谈生意,差点因证据不足输掉官司。好在他们有《供货确认单》这个“救命稻草”——它写清了欠款金额、还款时间,甚至违约利息。企业教训:哪怕只是微信下单,也要补签书面结算单。写明“某年某月某日,确认欠款XX元,X月X日前付清,逾期按LPR加收利息”。一张纸的成本,能避免几十万损失!

  2. “对方不还钱”别只会干着急
    麻城市某石业有限公司在欠款后多次催收未果,才起诉到法院。但注意:逾期利息从约定还款日次日(2024年7月1日)起算,法院直接支持了!如果企业等到一年后才行动,可能少拿好几万利息。企业教训:合同里必须写清“还款截止日”和“逾期利率”(比如写“按LPR的1.5倍计算”)。一旦超期,立刻发书面催款函——微信、邮件都行,但要留截图!

  3. “对方跑路”时证据就是你的“讨债武器”
    薛某收到传票也不出庭,但法院照样判他输。为什么?因为麻城市某石业有限公司提交了完整的证据链:交易记录+结算单+付款凭证。企业教训:日常交易中,三样东西必须保存:

    • 送货单:让客户签字,注明货物明细;
    • 对账单:每月发邮件/微信确认欠款;
    • 沟通记录:关键对话别删,录音也行(需提前告知对方)。
      记住:法院不看“谁嗓门大”,只看“谁证据硬”!

企业自查清单
✅ 今天起,所有口头订单必须3天内补签结算单;
✅ 合同里写死“还款日”和“逾期利息”(参考LPR标准);
✅ 客户拖款超15天,立刻发书面催款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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