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包工程给个人出工伤,建筑公司不能免责-老河口行政案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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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微信咨询 再享1000元优惠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行政
案号:(2024)鄂06行终177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老河口市人民法院
二、介绍案件事实并告知法院的判决结果
2020年9月24日,老河口市某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案外人陈某涛补签订一份建筑工程(模板工清包工)施工合同,并约定将其在老河口市路花园#楼部分工程发包给自然人陈某涛,后陈某涛又将施工合同中的木工部分分包给自然人肖某付。肖某付组建包括韩某对(已故)在内的木工班组进行施工。2020年1月19日早上韩某对驾驶无号牌鑫牌摩托车从老河口市袁冲乡韩高楼村家中出发,前往老河口市路花园#楼项目工地时,5时50分许行至袁冲乡郝岗村施工路段时与陈某驾驶的货车相撞,造成韩某对当场死亡的交通事故。2020年1月22日,老河口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认定陈某在此次事故中应承担主要责任,韩某对在此次事故中应承担次要责任。2023年7月5日,韩某当向老河口市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2023年8月31日,老河口市人社局作出《认定工伤决定书》,认定韩某对为工伤。
法院判决结果:老河口市人民法院一审驳回老河口市某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该公司不服上诉后,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认定该公司需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三、案例的核心观点
很多建筑企业老板认为:"我把工程包给包工头了,工人出事跟我没关系!"但这个案例狠狠打脸了这种想法。
关键问题:企业把工程包给个人,工人出工伤还要负责吗?
答案是:必须负责!
法院在判决中明确指出:"任何人不得从其违法行为中获得利益"。老河口市某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将工程分包给没有资质的个人(陈某涛),陈某涛又把活转包给另一个个人(肖某付),这属于典型的违法分包行为。即使工人韩某对和建筑公司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建筑公司也得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企业最容易踩的三个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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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存在劳动关系就不用负责"的误区
建筑公司总说"他不是我们员工",但法律明确规定:企业违法分包给个人,出工伤就得负责!就像本案,法院说得很清楚:"避免用工单位通过非法转包行为逃避工伤保险责任,从违法转包行为中获利"。 -
"工伤认定超时效"的侥幸心理
本案事故发生3年半后才申请工伤认定,但法院认为合理!因为家属一直在打官司确认劳动关系,这段时间不计入申请期限。企业别以为拖久了工人就不能认工伤了。 -
"上下班途中不算工伤"的误判
工人早上5点多骑摩托车去工地出事,企业说"时间太早不算上班途中"。但法院认定:只要路线合理(从家到工地7.5公里)、目的是上班、在事故中不承担主要责任,就属于工伤!
给企业的3个救命建议:
✅ 严守分包红线:工程只能分包给有资质的公司,绝对不能直接包给个人!签合同前必须查验对方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
✅ 管好"层层转包":即使你把工程包给有资质的公司,也要在合同里明确禁止对方再转包,否则出事你照样要背锅。
✅ 及时处理事故:工人出事后别拖延,72小时内要报工伤保险(即使没买保险也要报备),协助家属申请认定,避免被认定为"故意拖延"导致责任加重。
记住:违法分包省下的小钱,出事后可能赔掉大钱! 本案中建筑公司本可花几千元给工人买工伤保险,结果因违法分包要赔近90万元工亡赔偿金,真是得不偿失。
企业法律风险防范小贴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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