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中明确约定违约金和律师费可获法院全额支持 - 蜀山买卖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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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案号:(2024)皖0104民初3849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2022年5月31日,长丰县某材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供方)与安徽某机机电设备安装有限公司(需方)签订《新型墙体材料产品购销合同》,约定:需方因承建北京某华建设经营有限公司合创电子信息科技产业园项目,向供方采购煤矸石空心砖;按月结算,本月5日前付清上月全部砖款;如需方未按时付款,需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2倍支付违约金,并承担供方的律师费;指定徐某同志负责签收货物。合同签订后,某材公司按约供货,2023年1月13日双方结算确认欠款12960元(徐某签字认可)。此后某机公司一直未付款,某材公司为追讨欠款支付律师费3000元。
法院判决:安徽某机机电设备安装有限公司需向长丰县某材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支付货款12960元及自2023年1月14日起按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2倍计算的利息,同时支付律师费3000元。
三、企业如何防范货款拖欠风险?
这个"小案子"藏着大教训!很多企业以为"熟人合作不用签合同"或"合同条款随便写",结果货发出去了钱却收不回。本案的3个关键点,企业必须重视:
1. 付款时间要像"闹钟"一样精准
合同写明"本月5日前付清上月全款",法院才能认定对方从6日起就违约。现实中很多企业只写"尽快付款"或"验收后付款",结果对方拖几年都说"还没验收完"。正确做法:合同里必须写清具体日期(如"每月3日前付清上月货款"),避免模糊表述。
2. 收货人签字是"黄金证据"
本案中法院采信欠款金额,关键就是合同指定徐某签收,结算单也有他签字。如果收货时随便找个人签字,或用微信说"收到了",打官司时对方一句"这人不是我员工"就能让企业血本无归。正确做法:
- 合同中白纸黑字写明"指定XXX(身份证号)为唯一收货人"
- 每次送货都让指定人亲笔签收,保留原件
- 大额交易可同步拍收货视频(需含对方场地标识)
3. 律师费写进合同=给维权上"双保险"
很多企业打赢官司却亏钱:赢了1万块,律师费花了8千。本案因合同明确约定"违约方付律师费",法院直接判对方承担3000元。正确做法:
- 在合同违约责任条款加一句:"违约方需赔偿守约方维权费用(含律师费、差旅费等)"
- 留存正规律师费发票(法院只认实际支付的金额)
额外提醒:
- 结算单比合同更重要!供货过程中每季度让对方签一次《对账确认书》,避免最后扯皮
- LPR的2倍违约金是"安全线"(本案法院全额支持),超过3倍可能被法院调低
- 对方失联时,立即发《催款函》(用EMS邮寄并保留底单),中断诉讼时效
企业经营中,90%的货款纠纷都源于"觉得麻烦不签合同"或"合同条款太笼统"。花1小时把合同写清楚,能省下100小时打官司的时间和精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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