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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用个人账户收公司货款后拒绝归还属不当得利-宁国不当得利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3 宁国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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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不当得利纠纷
案号:(2022)皖18民终1421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中铁某局宣绩铁路站前二标项目经理部因在宁国某吉贸易有限公司商品混凝土分公司采购混凝土的应付货款审核时间较长,于2021年春节前以发放农民工工资名目先行支付部分货款,款项汇至宁国某吉贸易有限公司商品混凝土分公司员工个人账户,再由员工将货款交回公司入账。其中汇至刘某名下的三笔货款共计22500元(2021年2月4日、2月5日、2月7日各7500元),经宁国某吉贸易有限公司商品混凝土分公司多次催要后,刘某至今未返还。

法院判决结果:一审判决刘某返还宁国某吉贸易有限公司商品混凝土分公司货款22500元,刘某不服上诉后,二审法院驳回其上诉,维持原判。

三、企业法律风险防范要点

这个案例看似简单,却给企业敲响了警钟:千万别让员工用个人账户收付公司货款! 为什么这么说?让我们用大白话捋一捋:

1. "代发工资"的坑千万别踩
中铁某局为图快,把货款伪装成"农民工工资"打到员工私人账户。刘某觉得"钱到我卡里就是我的",拒不归还,还辩称这是公司欠他的工资补偿。但法院明确指出:这笔钱本质是公司货款,你只是"临时保管员",不是主人!就像你帮邻居代收快递,不能拆开就据为己有。

2. 员工个人纠纷不能"绑架"公司货款
刘某说"公司欠我工资,正好抵掉"。法院一针见血:工资纠纷和货款是两码事!你该找公司要工资,不能私自扣公司货款。这就像你和朋友吵架,不能顺手拿走他家电视机抵债。

3. 企业必须建立"防火墙"流程
这个案子最危险的是:公司让中铁某局把货款打到员工私人账户。一旦员工耍赖(像刘某这样),追回难度极大。特别提醒老板们注意:

血泪教训:宁国某吉贸易有限公司商品混凝土分公司其他员工都乖乖把钱交回公司了,就刘某一人赖账,导致公司要花时间打官司、付律师费。22500元货款,最后可能要多花几千元成本才能追回——这笔账太不划算!

四、给企业主的贴心建议

做生意就像开车,合规流程就是你的安全带。很多老板觉得"流程太麻烦""都是自己人不会出事",但一次疏忽可能让企业陷入被动。货款安全无小事,账户规范是底线! 遇到客户要求"走员工账户"的异常操作,一定要提高警惕,必要时咨询专业律师把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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