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后擅自改装车辆导致自燃保险公司拒赔成功-芜湖保险纠纷案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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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保险纠纷
案号:(2021)皖0202民初4519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
2020年7月7日,南陵某诚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诚公司)通过微信为皖B×××××牵引车向中国人寿财某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市中心支公司(以下简称人寿公司)购买机动车损失保险、自燃损失险,保险金额331000元,保险期间自2020年7月8日0时起至2021年7月7日24时止。7月8日,某诚公司到人寿公司处签订保险合同并领取保险单。保险条款约定:擅自改装、加装电气设备导致车辆起火属于免赔情形;每次赔偿实行20%的绝对免赔率。
2020年8月11日2时10分,该车在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起火。嘉善县消防救援大队认定起火原因为"电气线路短路引起周边可燃物起火"。经技术鉴定,车辆起火与空调外机左下位置发生电气故障有关。某诚公司陈述:车辆于7月8日上午加装了空调,投保人声明系下午签订,但未告知人寿公司加装情况。
事故发生后,某诚公司向人寿公司申请理赔,人寿公司以"车辆擅自加装空调导致起火"为由拒赔。某诚公司起诉要求赔付车辆损失331000元及利息。法院最终驳回某诚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由某诚公司自行承担。
三、核心观点与风险提示:改装车辆不通知保险公司=自己买单!
这个案例看似简单,却藏着企业最容易踩的"坑":投保后擅自改装设备,却以为保险公司必须赔钱。
很多企业老板觉得:"我买了保险,车烧了当然该赔!"但法院判决戳破了这个幻想:
1️⃣ 改装=危险升级
本案中,某诚公司在投保当天上午加装空调,下午才签合同。虽然保险公司没充分提示"改装不赔"的条款(按法律规定这类条款可能无效),但法院仍判企业败诉——因为改装后危险程度显著增加(新空调线路故障直接引发火灾),这属于企业自找风险。
2️⃣ 关键不是"知不知道条款",而是"有没有及时通知"
企业常误以为:"保险公司没说清楚免责条款,就该赔"。但本案警示:即使保险公司提示不到位,只要企业私自改装导致危险增加且未通知,损失仍要自己承担!就像你给电动车加装大功率电池后自燃,厂家当然不负责。
✅ 企业必做3件事防风险:
- 改装前先报备:加装空调、GPS、货箱等设备前,务必书面通知保险公司,确认是否需要补保费或修改合同;
- 保留原始凭证:车辆维修、改装记录要保存至少2年,出险时能证明"没私自改动关键部件";
- 买险时问清"红线":重点确认哪些改装会导致免赔(比如货运车加装液压尾板、冷链车改装制冷系统),别只盯着保额数字。
特别提醒:很多企业为省保费只买"基础险",却不知自燃险对货车、冷链车等特种车辆至关重要。本案若提前告知改装空调,保险公司可能加收少量保费承保,就能避免33万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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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文中企业名称、人名已按规范隐去,案例来源于公开裁判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