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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付款后供应商倒闭,企业如何避免钱货两空?-凤阳买卖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2 凤阳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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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案号:(2021)皖1126民初3011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凤阳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2019年8月6日,永康某珊不锈钢制品厂与凤阳某亚保温容器有限公司签订《购销协议》,约定永康某珊厂预付100万元购买保温瓶内胆。当日,永康某珊厂转账811481元作为预付款,凤阳某亚公司开始供货。2019年9月8日,凤阳某亚公司因资金周转困难,要求永康某珊厂再付预付款。9月11日,双方补充签订第二份《购销协议》,约定采购金额40万元,其中约定"若凤阳某亚公司不准时发货,需双倍赔偿损失",并明确永康某珊厂需预付40万元。9月12日,永康某珊厂向凤阳某亚公司财务马某玉账户转账40万元。2020年1月22日,双方核对发货记录,确认截至2019年11月9日,永康某珊厂预付款余额为388247.40元,凤阳某亚公司法定代表人姚某枝签字"情况属实"并盖章。此后,凤阳某亚公司仅返还部分货款,仍欠273127.40元,且公司处于停工停产状态,永康某珊厂索款无果后起诉。

法院判决:

  1. 解除双方签订的两份《购销协议》;
  2. 凤阳某亚公司返还永康某珊厂预付款273127.40元及利息(按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二倍计算);
  3. 驳回永康某珊厂要求支付81938.22元违约金的诉讼请求。

三、核心风险提示:企业预付款的三大"隐形炸弹"
这个案子看似简单,却藏着企业经常踩坑的"致命细节"。很多老板觉得"付预付款是行业惯例",却不知背后风险巨大。我们拆解三个关键教训:

1. 供应商突然"人间蒸发",预付款可能血本无归
凤阳某亚公司收了40多万预付款后直接停工停产,永康某珊厂既拿不到货,钱也难追回。现实中,不少小微企业资金链脆弱,今天收预付款,明天就倒闭。企业要牢记:付预付款前必须"查三样"——

2. 高额违约金条款可能是一张"废纸"
永康某珊厂合同里白纸黑字写着"不准时发货要双倍赔偿",但法院只支持了低额利息。为什么?因为法律规定违约金不能"过分高于实际损失"。本案中,永康某珊厂的实际损失主要是资金占用利息,30%的违约金(8万多元)远超合理范围,法院直接砍掉。企业要牢记

3. 没有"铁证",胜诉也可能执行难
永康某珊厂能赢官司,全靠三样"救命证据":两份盖章合同、转账备注"预付款"、对方老板签字的对账单。反观很多企业:

给老板的实操建议
✅ 预付款别超30%:大额订单采用"10%定金+60%进度款+30%尾款"模式;
✅ 供应商"年度体检":每季度查一次对方经营状况,停产超1个月立即暂停付款;
✅ 建立"预付款预警表":记录每笔预付款的供货截止日,到期未供货自动触发催款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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