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企业垫付购车款后务必及时结算确认债务-禹州买卖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2 禹州法律顾问


征和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服务: 先试用,满意再付款,最低只需 3998元

点击微信咨询 再享1000元优惠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案号:(2023)豫1081民初8262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禹州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和判决结果

2021年2月28日,禹州某运输有限公司与殷某签订分期付款汽车买卖合同,殷某向该公司购买车牌号为豫KC****的重型半挂牵引车一辆,车辆登记在公司名下。车辆总价款为302000元。因殷某资金不足,公司代其垫付了首付款94600元、车辆购置税26725.66元、保险费33540.84元,合计154866.5元。后续因殷某无力偿还银行贷款,将车辆出售用于清偿银行贷款及公司部分垫付款。经双方结算,殷某仍欠公司购车款98000元未付,并于2023年1月18日向公司出具借条,载明:“今借到禹州某运输有限公司人民币玖万捌仟元整(98000元),月息1分”。此后公司多次催要欠款未果,遂提起诉讼。

法院判决:殷某需在判决生效后五日内向禹州某运输有限公司支付欠款98000元及利息(自2023年1月18日起,按每月1%利率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

三、核心风险提示:垫付款项不及时结算,小心“借款”变“死账”!

本案表面是“借款纠纷”,实则是典型的垫付款管理漏洞引发的风险。原告公司最初起诉时误将欠款描述为“借款”,但法院根据合同、借条等证据,精准认定为买卖合同中的垫付款纠纷。这暴露了企业常见的两大隐患:

  1. 名义与实质脱节:企业用“借条”掩盖真实的购车垫款关系,导致诉讼时需额外证明法律关系,增加败诉风险(本案因证据充分才获支持)。
  2. 结算拖延酿成坏账:垫付款长达近两年才结算确认,期间债务人失联、车辆转卖,差点造成98000元损失。

企业必学的3个防范技巧
费用明确入合同:签订买卖合同时,直接列明“企业代垫款项清单”(如首付款、税费、保险),避免后续用“借条”混淆性质。例如本案若在原始合同中写清“垫付154866.5元,分X期偿还”,可省去借条转换环节。
结算要“趁热打铁”:债务人还款或处置资产(如卖车)后,24小时内完成书面结算确认。本案因及时让殷某补签98000元借条,才锁定债务证据。
利息约定别“躲猫猫”:月息1分(即1%)合法有效,但必须白纸黑字写进协议。口头约定或模糊表述(如“按市场利率”)极易引发争议,导致利息主张落空。

真实教训:某物流公司曾因未及时结算司机垫付油费,司机离职后否认债务,最终2万元欠款无法追回。而本案禹州公司因补签了规范借条,成功拿回欠款——证据不是事后补的,是事中锁的!


作为征和律师事务所的企业法律顾问团队,我们专注为企业堵住合同漏洞。针对此类垫付款风险,我们提供定制化合同模板+债务动态监控服务,用通俗语言帮您把法律条文变成经营护身符。服务支持先试用30天,效果满意再付款,以极高的性价比守护企业每一分应得权益——让您的钱,不再“垫”得糊涂,“收”得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