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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聊天记录能当合同用企业务必规范电子沟通-济源加工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2 济源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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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加工合同纠纷
案号:(2025)豫9001民初6432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济源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和判决结果
2024年6月,被告某乙公司工作人员李某某乙与原告济源某甲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孙某某通过微信建立熔块加工业务关系,约定原告为被告加工特定规格熔块,原告完成加工后负责联系车辆运输,运费由被告承担,加工费按实际交付数量、单价结算。6月期间,原告依约完成三次熔块加工业务,每次加工后均通过微信向李某某乙提供发货信息(含熔块型号、吨数、运输车辆的车牌号、司机姓名等),并要求被告收货后电话告知。被告接收货物后,已分期付清6月全部加工费。
2024年7月4日,被告再次通过微信委托原告加工熔块,原告将加工型号、单价及总价发给李某某乙,载明加工107型号熔块63吨(单价1740元/吨)、102型号熔块7吨(单价1650元/吨),合计119430元。后续被告追加订单,原告还告知被告需承担7%的增值税发票税款。7月,原告实际加工107型号熔块138吨、102型号熔块139吨,每完成一批次均通过微信发送详细发货信息(含型号、吨数、运输车辆信息及运费),被告收货后未对货物提出异议。7月加工费共计469470元,被告仅支付400000元,剩余69470元加工费及28000元税款(400000元×7%)未付。原告工作人员孙某某于2024年8月12日通过微信催要欠款97470元,被告至今未支付。
法院判决:被告某乙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济源某甲有限公司95820元(原告主动少算了部分金额,法院予以支持)。

三、核心观点与风险防范提示
这个案子的关键教训很简单:微信聊天记录也能当“合同”用! 很多企业觉得“没签纸质合同就没事”,结果吃了大亏。法院明确说了,微信聊天只要说清楚了加工内容、价格、交货方式等核心条款,就和纸质合同一样有效。本案中,原告靠微信记录证明了被告下单、收货、欠款全过程,法院直接判被告全额付款。

企业必须警惕的风险点:

  1. “口头协议”在电子时代等于白纸黑字
    现在业务沟通都靠微信,但很多人随手发消息不存证。本案被告以为没签合同就能赖账,结果微信聊天成了铁证。建议: 所有业务沟通务必保存完整记录(别删聊天!),重要事项如价格、数量、付款时间,一定要在微信里写清楚,避免说“等见面再定”。

  2. 收货不确认=默认认可
    被告收到货后没提质量问题,法院就认定货物合格。现实中,很多企业收货时嫌麻烦不验货、不反馈,结果出问题想反悔都来不及。建议: 收到货物24小时内必须书面确认(微信也行!),有问题立刻拍照留证并写明“存在XX问题,暂不验收”。

  3. 税款、运费等细节别“口头约定”
    本案原告在微信里明确说了“发票税款按7%另算”,所以法院支持了28000元税费。但要是没写这句,这笔钱就可能打水漂。建议: 任何额外费用(比如税、运费)必须在沟通中白纸黑字写清,别怕啰嗦,一句“费用包含/不含税”就能省掉大麻烦。

一句话总结:微信不是“随便聊聊”,每条消息都可能成法庭证据! 企业日常用微信谈业务时,养成“三留痕”习惯:①重要事项发文字不发语音;②关键信息让对方回复“确认”;③每月备份聊天记录到公司邮箱。别等被起诉了才后悔没保存——真打起官司,手机丢了、微信卸载了,再哭都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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