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车电池受损后保险公司不能以 暂时还能用 为由拒赔-荆门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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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财产保险合同纠纷
案号:(2025)鄂0802民初1658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荆门市东宝区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鄂某6***号车辆登记在荆门某甲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名下。2022年8月31日,该公司向中国某丁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荆门市分公司投保了商业险,其中机动车损失保险保额为16万元,保险期至2023年8月31日。
2023年4月28日,张某乙驾驶该车沿乌海线行驶时与路边石头相撞,交警认定其负全责。2023年8月24日,熊某驾驶同一车辆在钟祥市某村路段与路边货车相撞,再次负全责。
经专业机构鉴定,第一次事故造成车辆损失106915.59元;第二次事故损失90224.35元。因总修复费用超过保额,按推定全损评估,车辆实际损失为156400元(已扣除残值)。电池生产厂家宁德某新能源公司出具检测报告指出:第一次事故已导致电池包壳体破损、高压线挂断,"继续使用电池功能安全无法保证,建议更换电池包总成"。
保险公司抗辩称:第一次事故后电池仅需修复就能继续使用,不应赔偿更换电池的费用。法院最终判决中国某丁保险公司向荆门某甲商贸公司赔付保险金156400元。
三、核心风险警示:新能源车理赔的"安全底线"不能碰
这个案子看似是保险公司和车主的纠纷,实则给所有企业敲响警钟:关键设备的安全隐患不能用"暂时能用"来糊弄!
很多企业以为:设备坏了修一修还能运转,就不用彻底更换。就像本案中保险公司主张"电池修修还能开"。但法院一针见血指出:
- 安全无"暂时"
电池是新能源车的"心脏",厂家检测已明确警示"功能安全无法保证"。企业若为省小钱不更换,一旦发生自燃或失控,可能赔上人命和整个企业! - 专业意见是硬道理
法院直接采信了电池厂家的检测报告。这说明:当专业机构出具安全风险提示时,企业必须重视,不能凭主观臆断"应该没事"。 - 理赔要看实际损失,不是表面现象
保险公司想用"第一次事故后车还能开"来拒赔第二次事故的电池更换费,但法院认定:安全隐患从第一次事故就已存在,后续损失必然发生。
企业避坑指南:
✅ 设备维修要抓"本质安全"
别只看设备能否运转,重点问:核心部件是否达到安全标准?例如车辆电池、工厂压力容器、特种设备等,必须按厂家规范操作,该换就换。
✅ 留存专业检测证据
遇到事故后,第一时间联系原厂或第三方机构做安全评估(像本案的电池检测报告),这些文件就是未来理赔的"护身符"。
✅ 买保险要盯紧"特别约定"
新能源车投保时,主动询问电池等核心部件的理赔规则。有些保险公司会设置"电池单独免赔条款",签约前务必看清!
特别提醒:本案中企业之所以胜诉,关键在于拿出了厂家的书面安全警告。如果某甲公司自己修修继续用,不出示专业报告,很可能就吃哑巴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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