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费调整经业主实际履行视为认可,服务质量问题不能随意拒缴物业费-潜江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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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微信咨询 再享1000元优惠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案号:(2024)鄂9005民初1716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潜江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某物业公司系具备三级资质的物业管理公司,2014年至2023年4月30日期间为潜江市万和国际小区提供物业管理服务。张某系该小区2号楼1单元602室业主,房屋面积为108.62㎡。
2015年12月16日,双方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协议》,约定物业费按政府物价部门规定执行。张某按1元/㎡/月标准缴纳了2017年12月30日前的物业费,并按照1.20元/㎡/月标准缴纳了2017年12月31日至2019年12月31日的物业费。2017年12月28日,某物业公司发布《关于物业服务管理费调整的公示》,宣布从2018年1月1日起物业费调至1.20元/㎡/月。2021年4月1日,小区业主委员会与某物业公司签订《合同》,约定住宅楼按1.20元/㎡/月标准收费。
张某未缴纳2020年1月1日至2023年4月30日的物业费,某物业公司起诉要求支付5246.40元及利息。张某反诉要求退还2018年10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多收的物业费467.10元、2020年1月起物业费打折收取,并退还2016年电动车停车费100元。
法院判决结果:
- 张某需向某物业公司支付2020年1月1日至2023年4月30日的物业费5213.76元;
- 某物业公司需退还张某2016年电动车停车费100元;
- 驳回某物业公司主张利息的请求;
- 驳回张某要求退还多收物业费及打折收取后续费用的请求。
三、核心观点与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提示
核心观点:业主长期按新标准缴费即视为接受物业费调整,但物业服务质量存在瑕疵时,业主不能仅以"服务不到位"为由拒缴或要求打折缴费,除非能证明问题严重到影响基本居住安全。
这个案例给物业企业敲响了警钟:收费要合法,服务要留痕,纠纷要早处理。很多企业以为"签了合同就能高枕无忧",但张某的反诉提醒我们——业主手里握着"服务不达标"这把刀,随时可能刺向企业腰包。具体来说:
风险一:物业费调整程序不规范,可能被要求退钱!
案件教训:某物业公司2017年发布调价公示时,没完整记录公示地点和时间(比如没拍张贴照片、没保留业主群通知截图),差点被认定程序违法。幸好张某从2018年起就按1.20元标准缴费,法院据此认为"业主用行动表示了同意"。
企业防范建议:
- 调价必须走"三步走":①提前15天书面公示(拍照+录像留存);②召开业主大会投票(保留签到表、表决票);③与业主委员会重新签合同。
- 特别注意:如果业主委员会还没成立,调价必须经"双过半"业主同意(面积过半+人数过半),不能光贴张告示就涨价!
- 实操技巧:每次调价后,让业主在缴费单上签字确认"已知晓新标准",这比"业主群发消息"更管用。
风险二:服务有瑕疵却拿不出证据,业主一告一个准!
案件教训:张某列举了11项服务问题(消防瘫痪、监控损坏等),但法院没支持她打折缴费的请求,因为:①她没提供照片/视频等直接证据;②问题未达到"房子不能住"的程度。反观某物业公司,因收电动车停车费时没签协议、没开发票,直接被判决退钱。
企业防范建议:
- 服务留痕是生命线:每天拍3张照片——消防设备检查记录、电梯维保单、化粪池清掏视频,存入"业主服务云盘"(让业主也能查),比嘴上说"我们服务好"强百倍!
- 收费必须"明明白白":停车费、垃圾清运费等额外收费,一定要在合同里写清楚,开正规发票。像本案中"100元停车费"没依据,1分钱都保不住。
- 业主投诉当天回:建立"24小时响应台账",比如业主说"楼道灯坏了",2小时内拍照记录维修过程,发到业主群。拖得越久,败诉风险越高!
风险三:以为"业主赖账"就能收违约金?法院可能判你倒贴!
案件教训:某物业公司合同里写了"欠费按日1%收违约金",但法院驳回了利息请求,理由很扎心:"你服务有漏洞,业主不是恶意欠费,是逼你改进!"
企业防范建议:
- 别迷信合同条款:就算写了高额违约金,法院也会看"谁先违约"。服务不到位时,收违约金=自找麻烦。
- 催费要讲策略:先发《服务改进告知书》(写明"已修复3处问题,欢迎监督"),再发催费通知。像本案中某物业公司仅贴了《诉前告知书》,显得太生硬。
- 关键口诀:服务有温度,缴费有速度;问题早解决,纠纷少一个。
最后提醒:物业行业是"细节决定生死"的行业。一次消防演练没记录,可能赔掉全年利润;一张规范的收费凭证,能省下百万诉讼费。从今天起,把"服务留痕"当成和收物业费一样重要的事——毕竟,业主可以质疑你的服务,但不能质疑你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