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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合同违约金约定有效违约方难调减-潜江租赁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7 潜江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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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租赁合同纠纷
案号:(2024)鄂96民终375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汉江中级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

2015年12月8日,某甲公司与某乙公司签订《财产租赁合同》(合同一),合同约定:"出租方:湖北顶天某某有限公司(甲方),承租方:潜江某乙饲料有限公司(乙方);第一条租赁标的物1.1甲方将位于潜江市后湖西城区**号内湖北顶天某某有限公司现有的部分厂房(主楼及仓库)及该厂房占用土地、厂房内设备及相关配套设备(2吨锅炉及房子、500KVA+200KVA变压器及变压器房、100吨汽车磅及房子、1.6吨铲车)、办公楼(一、二层、三层的一半),门卫房(一、二层),化验仪器及设备;与租赁厂房有关的道路租赁给乙方;第二条租金及其支付2.1年租赁费:均为102万元/年(含甲方位于某甲厂东北角仓库一个),其中房产租赁10万,设备租赁92万,六年零六个月租赁费共计人民币陆佰陆拾叁万元整,租赁期限自2016年7月1日计算。其中租赁费发票的税金,甲方承担30万的税金,乙方承担剩余租金税金。2.2支付方式:乙方在每年的9月30日前支付给甲方下一年度的50%年租赁费,另外50%的年租赁费必须在当年的3月31日前全部支付完毕,乙方将租金汇入甲方指定的账号或卡号上;第三条财产的交接及维护3.6若乙方因生产需要,在某乙厂房、道路、更改管道、线路;电压增容等,须提出书面方案,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第九条违约与争议9.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义务,应向对方承担违约金,违约金依据租金总数额的20%计算,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对方损失的,还应当补偿对方损失。"

2020年9月30日,某乙公司与某甲公司签订《租赁补充协议》,约定:"甲方:湖北顶天某某有限公司,乙方:潜江某甲饲料有限公司。一、乙方已全额支付完2020年之前及2020年本年的租金,原租赁合同在2022年12月31日终止后,涉及到乙方新增的资产,在不损害甲方原资产正常使用情况下,可由乙方自由处置;二、自2021年1月1日至原租赁合同2022年12月31日终止,乙方共计需支付甲方153万元(大写:人民币壹佰伍拾叁万元整)作为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的租金,乙方支付此租金时须先扣除乙方2018年12月份为甲方预支付的变压器款余额11万元,扣除11万元后,乙方分别在2020年10月份支付47万元、2021年9月份支付47万元、2022年3月份支付48万元给甲方;三、如乙方在2022年12月31日到期前续租,且续租时间不少于5年的情况下,则甲方同意续租且从2021年1月1日起,租金按51万元/年收取,按第二条约定乙方已支付的租金153万元,则转为乙方支付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的租金;六、原租赁合同与本补充协议相冲突的部分,以本补充协议约定为准,不冲突部分,按原租赁合同执行。"

2021年2月26日,某乙公司与某甲公司签订第二份《财产租赁合同》(合同二),合同约定:"出租方:湖北顶天某某有限公司(甲方),承租方:潜江某甲饲料有限公司(乙方)。第一条租赁标的物1.1甲方将位于潜江市后湖西城区**号内湖北顶天某某有限公司现有的部分厂房(主楼及仓库)及该厂房占用土地、厂房内设备及相关配套设备(房子、500KVA+200KVA变压器及变压器房、100吨汽车磅及房子)、办公楼(一、二层、三层的一半),门卫房(一、二层),化验仪器及设备;与租赁厂房有关的道路租赁给乙方;第二条租金及其支付2.1年租赁费:均为51万元/年(含甲方位于某甲厂东北角仓库一个),其中房产租赁5万,设备租赁46万,七年整租赁费共计人民币叁佰伍拾柒万元整,租赁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前3年需扣除变压器余额11万元,即2021年租金47万,2022年租金47万,2023年租金48万)。2.2支付方式:乙方在每年的10月31日前支付给甲方下一年度的租赁费,乙方将租金汇入甲方指定的账号或卡号上。第三条财产的交接及维护3.6若乙方因生产需要,在某丙厂房、道路、更改管道、线路;电压增容等,须提出书面方案,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3.9、租赁期满后,依合同附件"租赁财产清册"所载明的财产,提出乙方投资更换、改造、大修、自然损耗折旧(低值易耗品)的财产,乙方向甲方交还,自然磨损和自然力对租赁财产的外观、质量等影响,均不构成甲方拒绝接受租赁财产的缘由。但是交还给甲方的设备,必须是完整的、能够正常使用和生产产品的设备。第九条违约与争议9.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义务,应向对方承担违约金,违约金依据租金总数额的20%计算,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对方损失的,还应当补偿对方损失"

2022年12月30日,某甲公司向某乙公司发送《租赁合同解除通知函》,该函件载明:"湖北顶天某某有限公司:我司潜江某甲饲料有限公司与贵公司于2021年2月26日签订某甲厂租赁合同;因租赁后从2022年1月开始潜江某甲饲料有限公司一直未能正常生产,亏损严重,经公司研究决定,解除本租赁合同;1.自本通知函发之日起,贵司与我司之间的租赁关系终止,解除租赁合同;2.请贵司支持我方相关物资转运;3.本通知函一式两份,一份给贵司,另一份我司留存,内容相同。特此通知此致通知单位:潜江某甲饲料有限公司2022年12月30日"

2019年11月26日,某甲公司于潜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了企业名称变更,变更前的名称为潜江某乙饲料有限公司,变更后的名称为潜江某甲饲料有限公司。

某甲公司未向某乙公司提出书面方案,也未经某乙公司同意,在租赁场所内搭建饲料清洗消毒装车系统。

法院判决解除双方签订的《财产租赁合同》,某甲公司需拆除擅自建设的饲料清洗消毒装车系统并恢复原状,向某乙公司支付违约金714000元。某甲公司上诉要求将违约金调减至43150元,理由是某乙公司实际损失仅限于房产租赁损失,但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三、企业如何防范租赁合同法律风险

这个案例给企业敲响了警钟:租赁合同中的违约金约定不是"纸老虎",企业单方违约想调减违约金非常困难。某甲公司因为经营困难想提前解除合同,结果不仅要支付70多万元违约金,还得拆除自己建的设备、恢复原状,损失惨重。

为什么某甲公司调减违约金的请求没被支持?

合同里白纸黑字写着:"违约金依据租金总数额的20%计算"。七年总租金是357万元,20%就是71.4万元。某甲公司说实际损失只有4万多,但法院认为:违约方想减少违约金,必须拿出证据证明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实际损失。而某甲公司只算了房产租赁损失,没考虑设备租赁损失、寻找新租客的时间成本等其他损失,也没提供任何证据证明实际损失是多少,所以法院没采纳。

企业该怎么做才能避免"踩雷"?

  1. 签合同时别嫌麻烦,把违约金条款看清楚
    很多企业签合同时只关注租金和租期,对违约金条款草草看过。这个案例告诉我们,违约金条款同样重要。如果觉得20%的违约金太高,签合同时就该协商调整,而不是等到违约了再后悔。建议企业在签订长期租赁合同时,可以约定阶梯式违约金(如提前1年解除付10%,提前半年解除付15%),比固定比例更合理。

  2. 想提前解约?先协商别单干
    某甲公司以为发个通知就能解除合同,结果被认定为违约。企业如果因经营困难需要提前解约,正确的做法是:第一时间和出租方沟通,说明困难情况,争取达成书面补充协议。可以提出"我方愿意多付1-2个月租金作为补偿,您看能否同意提前解约",保留协商证据。千万不能像某甲公司这样,一纸通知就以为万事大吉。

  3. 改造租赁物必须先"打报告"
    某甲公司未经同意就建了饲料清洗系统,结果不仅要拆掉,还影响了违约金的调减主张。企业在租赁场所搞建设、改管道前,必须按合同约定提交书面方案,拿到出租方签字同意后再动工。建议企业建立"改造审批流程":部门提出申请→法务审核合同条款→向出租方发函→保留对方回复凭证。

  4. 准备"违约证据包",有备无患
    如果真到了不得不违约的地步,企业要提前收集损失证据:比如同地段同类厂房的当前租金价格、寻找新租客的实际支出凭证、设备闲置造成的折旧证明等。这些证据能在未来纠纷中帮助法院更准确评估实际损失,为调减违约金提供依据。某甲公司就是吃了"没证据"的亏。

一句话总结: 租赁合同不是"签完就完",从签约到履约再到可能的解约,每个环节都暗藏风险。企业应当把合同条款当"操作手册"来用,特别是违约条款,宁可在签约时多花1小时协商,也不要违约后花10倍精力去补救。经营有起伏很正常,但法律风险防范不能"跟着感觉走",专业的合同审查和履约管理,才是企业行稳致远的"安全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