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擅自将工程款付给第三方需担责 - 潜江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服务: 先试用,满意再付款,最低只需 3998元 。
点击微信咨询 再享1000元优惠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案号:(2024)鄂9005民初2129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潜江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2020年8月12日,袁某同潜江市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小区暖气入户改造项目合作协议》,袁某承接潜江市小区、荆州小区、荆州小区等小区暖气入户改造项目。在施工完毕后,经双方结算工程款为377210元。此后被告向袁某支付部分工程款后,尚有66850元未支付。其中37850元,双方一致确认,被告未支付给袁某;其中29000元,被告于2022年1月26日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汇至魏某账户。现双方及魏某就该29000元是否应支付发生争议,袁某认为被告未经其同意便将该29000元支付给魏某。被告及魏某认为,该29000元支付给魏某系经过袁某、被告及魏某协商确认。
法院判决结果很简单:潜江市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必须在判决生效后10天内,向袁某支付全部66850元工程款(包括争议的29000元)。这意味着企业不仅没省下这笔钱,反而因操作不当多花了诉讼费。
三、核心风险提示:企业付款时千万别“自作主张”
这个案子的核心问题就一句话:企业把工程款偷偷付给第三方,却拿不出证据证明承包方同意,结果钱白付了还得再掏一遍!
很多老板可能觉得:“我付钱给谁不是付?反正工程是第三方做的。”但法院明确说:工程款必须付给合同签约方(本案是袁某)。如果企业想跳过签约方直接付给其他人(比如魏某),必须做到两点:
- 提前书面确认:让承包方(袁某)签字同意这笔钱转给第三方,并写清楚原因(比如“这笔29000元是替我哥还魏某的旧账”)。
- 全程留痕:聊天记录、转账备注、会议纪要都得存好。光靠口头说“他知情”没用——本案中企业拿不出证据,法院直接判企业败诉。
为什么企业容易栽跟头?
- 图省事:企业觉得“都是熟人,打个电话就行”,但纠纷来了,电话说不清。
- 分不清责任:第三方(魏某)和承包方(袁某)是两码事。企业以为“工程是他俩一起干的”,但合同只和袁某签,钱就必须付给袁某。
- 证据意识弱:转账时只写“工程款”,不备注“经袁某同意代付魏某”,等于埋下雷。
企业该怎么做?
- 付款前“三问”:
- 钱付给谁?(必须是合同签约方)
- 他本人同意转给第三方吗?(要签字文件)
- 证据能保存10年吗?(微信记录可能过期,优先用邮件或纸质协议)
- 学个小技巧:如果承包方坚持让付给第三方,在转账时加一句“此款经[承包方姓名]书面同意代付”,并立刻让对方回签确认。
- 定期自查:每年检查一次付款流程,重点看“非签约方收款”的记录——这类款项超5%就赶紧整改!
提醒:工程款纠纷占企业诉讼的30%以上,80%的败诉源于“我以为他答应了”。别等法院判你赔钱才后悔,平时多花10分钟留证据,能省下几万块!
企业法律风险防不胜防?征和律师事务所来帮忙!
作为专注企业服务的法律顾问团队,我们提供极高的性价比服务:先试用1个月,您满意再付款,0风险体验专业护航。从合同审核到付款流程设计,帮您堵住漏洞,让生意更安心。企业主只需专注赚钱,法律杂事交给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