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运车辆事故停运损失索赔需充分举证-汉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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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案号:(2025)鄂0984民初6863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汉川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2025年7月30日15时35分,陈某驾驶车牌号为XX**小型新能源汽车,在湖北省孝感市汉川市与霍某交汇处与顾某驾驶车牌号为XXX小型汽车发生交通事故。2025年7月30日,汉川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陈某负此次事故全部责任,顾某无责任。事故发生后,汉川某公司将车辆送汉川市某厂进行维修,2025年8月3日修复交付,保险公司赔偿了车辆维修费。因双方对停运损失未能达成赔偿协议,故汉川某公司起诉。
法院判决结果:陈某需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赔偿汉川某公司停运损失1063.73元,驳回汉川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25元由陈某负担。
三、案例核心观点及企业风险防范提示
这个案例看似简单,却给企业敲响了警钟:当营运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停运损失索赔不是"张口就要",而是"有证才赔"!
汉川某公司原本主张4天停运损失2080元,理由是按照孝感市交通行业职工平均收入7900元/月计算。但法院最终只支持了1063.73元,为什么?因为企业提交的证据出了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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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查的数据"不作数:公司提交的"孝感市交通行业平均收入"是从网上查的,法院认为这不具有代表性,直接不予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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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流水≠实际营收:公司提供的司机7月工资流水,无法证明车辆的实际营运收入情况。就像你不能用上个月工资单证明下个月能赚多少钱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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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标准是最后保障:由于企业证据不足,法院只能"打折处理",按照交通运输行业年平均工资97065元/年计算,每天损失约266元(97065÷365),4天仅支持1063.73元,比企业主张的少了一半多!
对企业的重要启示:
✅ 证据要"实打实":不要等到出事才着急找证据。营运企业应日常做好三件事:
- 保存好每月真实的营运收入记录(不要只有工资流水,要能看到车辆实际营收)
- 与客户签订规范的运输合同,明确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
- 选择正规修理厂维修,并索要注明"进厂时间"和"出厂时间"的维修证明
✅ 别把保险公司当"万能兜":本案中保险公司只赔了修车费,停运损失需要向事故责任方索赔。企业要分清:车辆维修费走保险,停运损失找责任方。
✅ 车主公司也能"全身而退":武汉某公司作为车辆所属单位,因无过错(不是实际驾驶人且车辆状况正常)被法院免除了赔偿责任。这提醒企业:如果员工开车出事故,公司平时做好车辆安检、司机资质审核,就能避免"躺枪"赔偿。
特别注意:很多企业以为"交警判全责=钱到手",其实大错特错!交警认定的是事故责任,而法院认定的是赔偿金额。没有扎实证据,再合理的诉求也会"打折"。
征和律所温馨提示
交通事故中的停运损失索赔只是企业常见法律风险之一。作为企业法律顾问,我们发现80%的纠纷都源于日常证据管理的疏忽。征和律师事务所专为企业提供极高的性价比法律顾问服务,您可以先试用满意后付款,让专业法律支持成为企业稳健发展的"安全带"。从合同管理到事故应对,我们帮您把风险挡在门外,而不是等到官司打到家门口才着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