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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中异议不及时提出将丧失抗辩权-大冶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1 大冶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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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合同纠纷
案号:(2025)鄂0281民初5349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大冶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并告知法院的判决结果

2021年6月,某丙公司(甲方)与深圳某乙科技有限公司(乙方)签订《大冶中梁某誉项目样板房智能家居采购安装合同》约定,甲方向乙方采购并安装大冶中梁某誉项目样板房智能家居产品,订购的产品数量、规格、单价等信息详见《采购清单》,最终以甲方实际采购为准;本合同为固定单价合同,暂定总价53280元,包括但不限于货物及所有配件的供货、加工、包装、搬卸、运输、测试、检验、保险、仓储、损耗、现场安装、调试、成品保护、税金、维修和更换等费用;乙方供货现场且完成安装,并通过甲方组织的相关验收确认后,视为完成货物交付;乙方于每月15日按合同工程实际完成工程量造价和下月的进度计划报值至监理单位审查,并经监理及甲方审核后,甲方于次月支付审核后产值的70%作为进度款;本工程验收合格全部移交到甲方,并签订维保协议后,甲乙双方结算完成后90天内,支付至结算总款的97%,支付至结算总款97%之前,乙方应先提供全额的100%增值税专用发票;剩余结算款总额的3%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乙方向甲方提供申请付款的相关资料,甲方扣除相关应扣款项(如有)后,将剩余款项(如有)无息支付给乙方;保修期自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将本工程及相关资料移交甲方之日起2年;甲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货款总价款万分之一的违约金等。合同签订后,某乙公司按约采购并安装智能家居产品,被告公司员工及监理单位均在《材料设备进场验收单》上签字或盖章。2022年5月24日,某丙公司员工陈某宝在原告制作的《竣工验收单》上签字备注"已完成图纸内容给予验收"。后某丙公司向某乙公司送达了《工程结算通知书》,载明开工日期为2021年6月25日,实际竣工时间为2021年7月25日,目前验收基本办理完成,可在收到通知书后10天内申报结算资料予以办理结算。案涉工程审定价款为53105元。2023年3月9日,某丙公司向某乙公司支付了合同价款39828.75元,余款13276.25元至今未付。某丙公司于2025年6月19日出具一份《关于大冶天誉项目样板房智能家居采购安装单位现场未安装项目的费用扣减事宜》载明,经查验核实发现存在诸多智能家居未安装事宜,根据合同约定进行相应费用扣减,扣减费用7865元。原告为实现本案债权与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签订了《案件律师代理合同标准》,委托该所代理本案诉讼事宜,支付律师代理费5000元。

法院判决:被告大冶某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原告深圳某乙科技有限公司支付工程价款13276.25元,并以13276.25元为基数,按日万分之一支付自2024年5月25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的违约金;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包括律师费和优先受偿权主张)。

三、核心观点:合同履行中的"沉默"可能带来大损失

这个案例告诉我们一个非常重要的法律常识: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现问题,一定要及时提出来,否则可能永远失去"说话"的权利!

想象一下,你买了个新手机,发现屏幕有划痕。如果当时没说,用了一年再去找商家,商家肯定不认账。合同纠纷也是同样道理。在这个案例中,某丙公司(房地产公司)在验收时签字确认"已完成图纸内容",还支付了大部分款项,结果过了两年多才说"有些设备没安装好",想扣钱。法院为什么没支持他们呢?因为法律规定,如果对合同履行有异议,必须在合理时间内提出来。就像买手机,不能用了一年再说有问题。

对企业老板的3个实用建议:

  1. 验收环节要"火眼金睛"
    无论是收货还是工程验收,千万别图省事只签个字。要真正检查产品或工程是否合格。验收单就像"收货确认书",签了字就等于说"东西我收到了,没问题"。本案中,某丙公司员工在验收单上明确写了"已完成图纸内容",这等于给自己挖了个大坑。

  2. 发现问题马上说,别当"沉默的羔羊"
    法律给了你"异议期",一般是收到货物或完成工程后的合理时间(通常是几个月)。过了这个时间,除非是重大问题,否则法院可能认为你默认接受。某丙公司直到对方起诉才说"有设备没装好",既拿不出当时沟通的证据,又过了这么久,法院当然不采信。

  3. 合同条款要写清楚"什么情况下能扣钱"
    很多企业签合同时只关注"能收多少钱",却忽略"什么情况下可以不付钱"。本案中,如果合同明确写了"若安装不合格,甲方有权在X天内提出并扣减费用",结果可能完全不同。另外,想让对方承担律师费?合同里必须提前写明!否则就像本案,花了5000元律师费,法院说"合同没约定,自己承担"。

特别提醒:这个案子还揭示了一个常见误区——不是所有"工程"都能主张"优先受偿权"。智能家居设备(如路由器、音响)属于普通货物买卖,不是建筑主体工程,所以不能像建筑公司那样要求"不给钱就拍卖楼房"。企业在签合同时,一定要搞清楚自己做的是什么性质的业务,别等到打官司才发现权利主张错了方向。

作为企业,合同就是你的"保护伞"。签的时候多花1小时认真看条款,可能避免日后损失上万元。验收时多花10分钟仔细检查,可能避免一场耗时耗力的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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