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包装未标注使用说明企业需担责 - 当阳产品责任纠纷案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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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微信咨询 再享1000元优惠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产品责任纠纷
案号:(2024)鄂05民终1549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当阳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某某合作社于2021年3月25日成立,系农民专业合作社,业务范围为药材种植等。2021年10月,某某合作社使用湖北某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某公司")生产的生物有机肥3吨为其在庙前镇李湾村种植的150余亩"百部"中药材补苗,当月发现所补百部苗根部腐烂。上述生物有机肥生产者为某某公司,销售者为枝江市施某农资经营部,销售金额为2850元。
2021年11月23日,当阳市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调查,并于2021年11月28日出具《关于鄢某平种植"百部"苗根部腐烂的调查报告》,确认:肥料使用采取穴施,补苗时在穴内丢施少量肥料后在上面栽苗;使用肥料后,百部苗均有叶片变黄、枯死症状,接触肥料部位呈不同程度烧根现象,属典型肥害症状;使用某某公司生产的生物有机肥补苗率为19%;调查结果为"所补百部苗根部腐烂原因是施肥方法不当(所施肥料与百部苗根部直接接触)引起烧根造成的"。
2022年10月27日,某某合作社法定代表人鄢某平投诉其使用的某某公司生产的生物有机肥作补苗肥使用,该肥料没有标签。2023年7月6日,当阳市农业农村局出具调查报告,认定:案涉生物有机肥包装袋上标签未标注产品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标注的有效活性菌数与登记不符、适宜作物与登记不符,属于标签残缺不清的肥料产品;对销售者枝江市施某农资经营部作出警告并罚款2850元的处罚。经查明,案涉生物有机肥生产时其包装袋上标签均未标注产品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2023年3月15日,某某合作社委托评估公司出具《百部药材损失价格评估报告书》,评估损失为114万余元。某某公司对评估报告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但三家鉴定机构均无法鉴定。一审法院认定某某合作社的直接损失为购苗费用74550元、化肥费用2850元、人工费用10000元,合计87400元,判决某某公司承担40%的赔偿责任,即34960元。某某公司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三、企业防范产品责任风险的核心要点
这个案例看似是农民使用肥料不当造成损失,但法院最终判决肥料生产企业要赔钱,原因就在于一个很多企业容易忽视的细节:产品包装上没有标注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很多企业可能觉得:"产品使用方法很简单,用户应该自己知道"或者"我们销售人员已经口头告知客户怎么用了"。但在这个案例中,法院明确指出:即使用户使用方法不当造成损害,只要产品包装上没有按法律规定标注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企业就难逃责任。
为什么企业会败诉?三个关键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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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有硬性规定
《肥料登记管理办法》明确规定,肥料产品包装必须标注"产品适用作物、适用区域、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某某公司的肥料包装上这些关键信息都没有,直接被认定为"存在缺陷"的产品。就像食品包装必须标注成分和保质期一样,这是法律底线,不是可做可不做的事情。 -
因果关系难以切断
企业辩称"是用户自己用错了方法",但法院认为:正是因为包装上没有写清楚使用方法,用户才可能用错。就像卖刀不写"请勿割手",有人割伤了,卖刀的也要承担责任。在这个案例中,用户同时使用了三家公司的产品都出现同样问题,但只有包装不规范的这家被认定要担责。 -
损失认定比你想象的简单
企业可能觉得"损失无法精确计算",但法院只认定了最直接的损失:买苗的钱、买肥料的钱、补苗的人工费。不需要等到药材收获才能确定损失,发现损害时的直接投入就是可索赔的范围。本案中114万的评估报告没被采信,但8万多的直接损失却被全部支持了。
给企业的3个实操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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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装标签自查行动
立即检查所有产品包装,确保包含:产品名称、厂家信息、使用方法、注意事项、适用范围、安全警告等法定内容。不要用"详见说明书"搪塞,关键信息必须印在包装上。特别是农资、食品、日化等直接接触消费者的产品,更要严格把关。 -
建立双重告知机制
不仅要在包装上写清楚,还要通过销售合同附件、微信提醒、现场指导等方式再次强调关键使用要点。本案中某某公司声称"派专家指导过",但拿不出证据,如果当时让客户签收了《使用告知书》,结果可能完全不同。 -
损失预防比事后补救更重要
本案企业只赔了3万多,但诉讼成本远不止这些。建议企业:一是购买产品责任险;二是在销售合同中明确约定"用户须按说明书使用";三是发现用户可能误用时,立即书面提醒并保留证据。记住:省下印标签的几毛钱,可能要赔上几万元。
四、专业法律支持助企业规避风险
产品责任纠纷看似偶然,实则暴露了企业日常管理的漏洞。作为专注于企业法律风险防范的律师事务所,征和为企业提供"事前预防型"法律顾问服务,帮助客户从源头避免90%以上的常见法律纠纷。我们的服务具有极高的性价比,特别推出先试用满意后付款模式——企业可先体验1个月基础法律服务,确认效果后再决定是否长期合作,让您零风险享受专业法律保障。
(注:根据要求,判决书中"某某"、"施某"、"鄢某平"、"刘某锋"等人名和企业名称已按规范处理,未作额外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