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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交车未等乘客坐稳扶好就起步,企业须担全责赔偿-汉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7 汉川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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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案号:(2025)鄂0984民初5781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汉川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2025年3月6日15时9分,熊某驾驶鄂K01****大型普通客车,在汉川市仙女大道劳动大楼公交站台停靠上客后,在乘客罗某尚未坐稳扶好的情况下起步,导致罗某摔倒受伤。汉川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认定熊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熊某是汉川市某达公共汽车有限公司员工,事发时正在履行职务。车辆在中国某财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孝感市分公司投保了道路旅客运输承运人责任保险。罗某住院治疗18天,医疗费18376.77元,经鉴定伤后需误工45天、护理18天、营养18天。

法院判决:中国某财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孝感市分公司赔偿罗某经济损失30784.85元;罗某需返还汉川市某达公共汽车有限公司垫付的18162.27元;驳回罗某其他诉讼请求(如33000元后期治疗费因未实际发生未获支持)。

三、核心观点与企业风险防范指南

这起事故的根源很简单:司机在乘客还没站稳坐好时就开车起步,结果企业赔了3万多元! 对企业而言,看似"小疏忽"可能带来"大代价",以下风险点必须警惕:

1. "等一等"能省大钱:必须确保乘客坐稳再起步

本案中,熊某作为公交司机,停靠后未确认乘客安全就启动车辆,直接导致老人摔伤。法院认定这是"未尽安全驾驶义务",企业因此承担全责。
企业怎么做

2. 员工闯祸企业买单:职务行为责任不可推

熊某是公司员工,事发时正在开公交(履行职务),所以他的赔偿责任直接由汉川市某达公共汽车有限公司承担。
企业怎么做

3. 垫钱要留痕,否则打水漂

汉川市某达公司因及时垫付1.8万元医疗费并保留票据,法院才判决罗某全额返还。若票据丢失,这笔钱很可能要不回来。
企业怎么做

4. 别小看鉴定费和诉讼费,可能比赔偿金还贵

本案保险公司承担了1200元鉴定费和150元诉讼费,因为保险合同明确约定这些费用由保险公司赔。但若合同没写清楚,企业可能自掏腰包。
企业怎么做

特别提醒:"将来可能花的钱"法院不认!

罗某主张的33000元后期治疗费被驳回,因为还没实际发生。企业处理事故时,对"将来费用"的口头承诺可能埋下巨雷——只对已发生的医疗费、误工费等实际损失协商赔偿,对不确定项目坚决不签字!

总结:公交企业每天运送成千上万乘客,安全细节就是生命线。司机多等10秒确认乘客坐稳,企业就能避免数万元损失;规范垫付流程、吃透保险条款,更能守住钱袋子。记住:交通事故无小事,合规操作才是企业最省钱的"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