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给员工缴纳工伤保险企业需承担百万赔偿-桐城劳动争议案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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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微信咨询 再享1000元优惠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劳动争议
案号:(2023)皖0881民初6674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桐城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彭某系农业户口,于2022年4月20日进入桐城某公司工作。2022年9月8日,彭某在桐城某公司车间上班时,因机器起火造成身体烧伤,随即被送往安庆市石化医院住院治疗,入院诊断为:1.多处三度烧伤;2.多处二度烧伤;3.累及体表80%-89%的烧伤;4.呼吸道烧伤。彭某于2022年12月29日出院,共住院111天。花费医疗费用787267.87元,安庆国胜大药房药品费用(人血白蛋白)27920元。2022年11月21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彭某受到的事故伤害为工伤。2023年7月6日,经安庆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彭某劳动功能障碍程度为伤残三级,生活自理障碍程度鉴定为部分生活自理障碍。后彭某就其工伤待遇向桐城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023年10月24日,桐城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确认双方解除劳动关系,桐城某公司于本裁决生效后十五日内支付彭某工伤待遇计1717647.3元。桐城某公司不服该仲裁裁决,在法定期限内向法院提起诉讼。另查明,桐城某公司未给彭某办理工伤保险。2022年6月2日、2022年8月24日、2023年1月21日,桐城某公司法定代表人的配偶王某通过微信分别向彭某转账5000元、10000元、20000元,共计35000元。另桐城某公司已支付彭某医疗费等费用58万元。
法院最终判决:确认桐城某公司与彭某解除劳动关系;桐城某公司于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支付彭某工伤待遇共计1717647.3元;驳回桐城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三、核心观点与企业法律风险防范
这个案子给所有企业敲响了警钟:不给员工缴纳工伤保险,一旦发生严重工伤,企业可能面临百万级赔偿!
案件中最关键的问题有三个:
1. "临时工"也是正式员工,不签合同也要承担责任
桐城某公司主张彭某是"短期雇佣人员,双方并无劳动合同关系",但法院不买账。只要员工实际在企业工作、接受企业管理、为企业提供劳动,即使没签书面合同,也构成事实劳动关系。企业不能以"临时工""短期工"为借口逃避责任。特别提醒:现在很多企业喜欢用微信、支付宝发工资,但这种方式反而成为认定劳动关系的证据——本案中王某通过微信转账35000元,直接被法院认定为工资。
2. 不交工伤保险=自己掏腰包
这是最惨痛的教训!桐城某公司没给彭某办理工伤保险,结果所有赔偿都要自己出。法院判决的171万多元包括:一次性工伤保险长期待遇119万多元、医疗费81万多元、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7万多元等。如果当初按规定缴纳了工伤保险,这些费用大部分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企业只需承担小部分。企业省下的那点保险费(每月几十到几百元),与百万赔偿相比简直是杯水车薪!
3. 农民工可以要求"一次性赔清",企业躲不掉
桐城某公司认为彭某只能按月领取工伤保险待遇,但法院指出:根据安徽省规定,像彭某这样的进城务工人员(农民工),如果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且单位没给买工伤保险,可以选择一次性领取全部待遇。彭某50岁、三级伤残,按160个月计算,7494元/月×160月=119万多元!企业想"分期付款"减轻压力?没门!
给企业的实操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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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给所有员工缴纳工伤保险,包括临时工、短期工。不要心存侥幸,一次事故就可能让企业破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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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用工管理: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明确岗位、工资、工作时间;保留完整工资发放记录(建议银行转账并备注"工资");不要用微信/支付宝随意发"补贴",容易被认定为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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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工伤后要积极处理:及时申请工伤认定,不要等着员工自己去办;对认定结果有异议要在法定期限内提出,本案中桐城某公司没在法定期间内对工伤认定提出异议,导致无法推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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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注意农民工权益:对于农业户口员工,要了解当地关于农民工工伤保险的特殊规定,不能简单套用普通职工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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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商业保险作为补充:在工伤保险基础上,可考虑为高风险岗位员工购买雇主责任险等商业保险,转移部分风险。
工伤赔偿不是"能不能赔"的问题,而是"赔多少"的问题。企业唯一能掌控的就是——提前做好防范,把风险降到最低。别等事故发生后才后悔没交那点保险费,那时候百万赔偿已经摆在你面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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