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及时确认工程结算并按约付款可避免高额违约金-天长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1 天长法律顾问


征和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服务: 先试用,满意再付款,最低只需 3998元

点击微信咨询 再享1000元优惠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案号:(2025)皖1181民初1844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天长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2018年12月上海某装潢公司、天长市某房地产公司签订了《祥生天长君临府紫园临时样板房精装工程施工工程合同》一份,确定上海某装潢公司为天长君临府紫园临时样板房精装修工程施工单位,合同暂定总价为280000元,工期从2018年11月15日到2018年12月31日。水电布管施工完成7天内天长市某房地产公司支付合同暂定总造价的40%,工程完工后7天内由天长市某房地产公司组织工程验收,验收合格后7天内天长市某房地产公司支付至合同总价的85%,上海某装潢公司办理移交并退场,上海某装潢公司需在验收合格后30天内向天长市某房地产公司提交工程决算书及完整的竣工决算资料,天长市某房地产公司收到上海某装潢公司决算资料后需在三个月内完成审计,审计结果经上海某装潢公司确认后7天内,天长市某房地产公司支付到工程决算造价的95%,剩余工程决算总价5%质量保修金竣工验收后两年期满后15天内全部返还。如天长市某房地产公司不按合同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及支付工程款时,天长市某房地产公司应承担违约责任,按应付未付款万分之五每天支付给上海某装潢公司违约赔偿金。合同签订后上海某装潢公司按约将案涉工程交付天长市某房地产公司使用。上海某装潢公司于2024年3月10日收到经天长市某房地产公司和审计机构确认的《工程结算审定单》,审定工程总价为309723.31元。天长市某房地产公司一直未支付该款项。

法院判决被告天长市某房地产公司需向原告上海某装潢公司支付工程款294,237.14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按日万分之三计算),返还质保金15,486.17元及利息,同时驳回了原告关于按日万分之五计算违约金的请求。

三、核心观点与风险防范建议

这个案例看似简单,却暴露了企业在工程款支付环节的常见风险点。天长市某房地产公司认为"原告未办理付款申请手续,最终应付款金额未确定",这一抗辩理由被法院直接驳回,原因很简单:工程已实际交付使用多年,审计结果也已确认,企业不能以内部流程拖延付款。

对企业来说,有几个关键风险点必须警惕:

  1. 结算确认不能无限拖延:合同约定"收到决算资料后三个月内完成审计",但本案中从工程完工到最终确认审计结果长达五年多!企业不能以"正在审核"为由无限期拖延,尤其是工程早已交付使用的情况下。建议企业在合同中明确审计时限,并设置逾期默认条款(如"逾期未提出异议视为认可")。

  2. 质保金不是"赖账"的挡箭牌:被告辩称质保金需"确认有无质量问题和维修扣款后"才能支付,但法院认为工程已过两年保修期且无证据证明存在质量问题,质保金应当返还。企业不能以"可能存在质量问题"为由拒绝支付已确认的款项,应当建立规范的保修反馈机制,及时书面通知问题。

  3. 违约金约定过高可能被调整:原告主张的日万分之五(年化18.25%)违约金被法院调整为日万分之三(年化10.95%)。企业签订合同时,既要关注对方违约责任,也要审视自身可能承担的违约成本。建议参考LPR(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1.3-1.5倍设置违约金标准,既具有约束力又不会被认定为过高。

  4. "已实际使用"等于默认验收合格:本案工程2018年底就已交付,2024年才确认结算。根据法律规定,发包人擅自使用未经验收的工程,视为对工程质量认可。企业切勿抱有"先使用再扯皮"的侥幸心理,应当按合同流程及时组织验收。

特别提醒:很多企业认为"拖一拖"就能争取时间,但本案中拖延六年不仅没省下钱,反而要额外支付违约金和利息。工程结算确认后,应当在约定期限内付款,否则每拖延一天就要多付日息万分之三,六年下来光违约金就接近本金的一半!

企业应当建立合同履行跟踪机制,对付款节点设置预警,避免因内部流程不畅导致外部违约。尤其是房地产企业,在项目周转压力下更应规范工程款支付,防止"小纠纷"拖成"大包袱"。

作为企业法律顾问,我们经常看到类似纠纷源于简单的"流程疏忽"。征和律师事务所为企业提供极高的性价比法律顾问服务,可以先试用满意后付款,帮助企业建立合同全流程管理机制,从签约、履行到结算全程护航,让您告别"拖延式管理"带来的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