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提供证据证明合伙关系不能抵消他人支付的货款-天长买卖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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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微信咨询 再享1000元优惠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案号:(2022)皖1181民初2831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天长市人民法院
二、介绍案件事实并告知法院的判决结果
被告因经营需要向原告购买轮胎产品,截止到2020年1月3日,拖欠原告货款158846元。从2020年2月28日起至8月29日间,被告又购买原告轮胎产品721490元,累计货款880336元。期间被告给付了826150元,尚欠货款54186元。第三人凌某因经营需要也向原告购买轮胎产品。2020年10月4日,第三人凌某以其公司涟水远某轮胎商行的名义背书转让一张100000元的《电子银行承兑汇票》给原告,支付其所欠货款,原告向被告催要货款时,被告认为第三人凌某是和其合伙做生意的,其背书转让的100000元是被告与第三人共有的钱,原告应欠被告和第三人45814元。
法院判决被告嵇某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原告天长某磊轮胎商贸有限公司货款54186元及从起诉之日起的逾期利息,但驳回了原告关于2021年度5236元欠款的诉讼请求。
三、案例核心观点与法律风险防范
这个案例看似简单,却蕴含着企业经营中极易忽视的重大法律风险——口头合伙关系在法律上很难得到认可。
被告嵇某辩称自己与凌某是合伙关系,所以凌某支付给原告的10万元应该算作共同还款,用来抵消自己的欠款。但当被问到"有什么证据证明你们是合伙"时,她拿不出来。法院最终认定:既然不能证明合伙关系,就不能把别人的还款算到自己头上。
这就像你和朋友一起去餐厅吃饭,你朋友付了账,事后你说"这是我们一起吃的,应该AA",但如果没有事先约定或证据,餐厅当然只认付款人,不会让你把钱要回来。
对企业来说,这个案例揭示了三个关键法律风险点:
1. 口头合伙等于没合伙
很多企业主和朋友一起做生意,只靠"兄弟情义",觉得签协议伤感情。但一旦发生纠纷,没有书面合伙协议,就像本案中的嵇某,连最基本的合伙关系都无法证明。建议:任何合伙必须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出资比例、利润分配、债务承担等关键条款。
2. 账目混乱是企业"慢性毒药"
本案中,被告无法区分哪些是自己的债务,哪些是第三人的债务,导致10万元汇票的归属产生争议。企业在经营中常见问题:
- 个人账户与公司账户混用
- 合伙人之间账目不清晰
- 大额交易无书面凭证
防范措施:建立独立的财务系统,合伙人各自设立独立账户,大额交易必须有书面确认,定期对账并签字确认。
3. "别人付的钱"不等于"你的钱"
这是本案最核心的问题。被告想当然地认为第三人支付的10万元是"合伙资金",但实际上,只要没有证据证明这是合伙财产,法律上就认为这是第三人个人的还款。企业常见误区:
- 认为"一起做生意就是一家人"
- 混淆个人财产与合伙财产
- 未经确认就将他人付款算作自己的还款
正确做法:每笔款项支付时,必须明确注明用途。如果是合伙企业付款,应由合伙企业账户支付并备注"XX合伙企业还款";如果是个人代付,应有书面代付确认书。
给企业主的实用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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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有"原则:有协议、有凭证、有签字。任何合作,哪怕是最亲近的朋友,也要做到这三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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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目分离:个人账户与企业账户严格分开,合伙人之间设立共同监管账户,所有资金进出都有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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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对账:每月与合作伙伴对账,双方签字确认,避免年底"算总账"时产生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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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额交易留痕:超过1万元的交易,必须有书面确认,银行转账要备注用途,现金交易要写收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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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把关:重要交易前咨询专业律师,花小钱避免大损失。
很多企业主总觉得"打官司才需要律师",其实等到打官司时,往往已经"证据不足"了。就像本案,如果嵇某当初有合伙协议和清晰账目,就不会白白损失5万多元货款。
四、专业法律顾问助您规避风险
作为征和律师事务所的企业法律顾问律师,我深知企业在日常经营中面临的各种法律隐患。我们提供的法律顾问服务不仅有极高的性价比,还支持先试用满意后付款,让您零风险体验专业法律服务。无论您是需要合同审查、风险防范指导,还是日常经营中的法律咨询,我们都能提供及时、专业的支持,帮助企业提前规避法律风险,让您的生意走得更稳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