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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员工超标电动车肇事责任按比例划分-凤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1 凤台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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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案号:(2025)皖0421民初4597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凤台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2024年3月1日17时10分许,唐某驾驶两轮电动车由北向南行驶至凤台县经济开发区凤淮路拐集红绿灯路段处,因未按规定借道通行,碰撞到陈某驾驶的三轮电动车,致唐某受伤,两车均受损。事故经凤台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认定:唐某负主要责任,陈某负次要责任。唐某受伤后前往凤台县某医院住院治疗,实际住院30天。经安徽瑞普司法鉴定所鉴定:唐某护理期60日、营养期90日、误工期150日。另经鉴定,陈某驾驶的三轮电动车属于正三轮轻便摩托车范畴(即机动车),但该车辆无法办理牌照和投保交强险。陈某系凤台某公司员工,事故发生时正在工作期间。

法院判决结果:一审判决凤台某公司按30%责任比例赔偿唐某医疗费、护理费等各项损失合计19429.91元;二审法院驳回唐某上诉,维持原判。

三、核心观点与企业风险防范提示
这个案子看似是普通的交通事故,但对企业隐藏着大风险!关键点在于:员工开超标电动车工作时撞了人,企业不用“先赔满交强险”,只需按责任比例赔钱。为什么?因为陈某的三轮车虽然被鉴定为“机动车”,但实际无法上牌照、买交强险——这属于“客观不能”,企业没过错,自然不用背锅。法院明确说:超标电动车管不了、保不了,企业不担“交强险全责”,只按事故责任比例赔就行。

对企业的重要警示

  1. 别让员工开“灰色车辆”跑业务:很多企业为省钱用电动三轮车送快递、拉货,但这类车常被鉴定为“机动车”,却办不了牌照。一旦出事,企业可能被索赔“交强险全责”(通常要赔18万以上)。本案因车辆“客观不能投保”才免责,但若企业明知风险还强用,法院可能直接判企业全责!
    → 防范建议:采购车辆时,务必确认能上牌照、买交强险。例如选择符合国标的电动自行车(时速≤25km/h),或直接用正规货运小货车。

  2. 员工出事,企业永远脱不了干系:陈某是凤台某公司员工,工作时撞人,法院直接判企业赔钱。哪怕员工全责,企业也得先扛着——这是《民法典》铁规定!
    → 防范建议

    • 给员工签安全协议,明确“违章驾驶自行担责”,但注意:协议不能完全免除企业责任!
    • 强制员工考驾照、培训交规,留好培训记录(出事时能证明企业尽责)。
    • 买足商业保险(如雇主责任险),转移赔偿风险。
  3. 证据决定赔多少钱:唐某想按“种地标准”算误工费,但自认“在家带孩子”,法院只按最低标准赔。企业若遇类似纠纷,员工索赔虚高(如乱报护理费),企业能靠证据少赔一大半!
    → 防范建议

    • 要求员工事故后立刻报备,企业派人查现场、留监控;
    • 对伤者索赔材料严格审核(比如误工证明必须带工资流水),别被“哭穷”忽悠。

一句话总结:员工开车出事,企业责任逃不掉,但用合法车辆+买对保险+管好证据,能从“赔18万”降到“赔几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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