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55首歌曲侵权赔偿近8万元!企业如何避免音乐版权风险-马鞍山著作权侵权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1 当涂法律顾问


征和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服务: 先试用,满意再付款,最低只需 3998元

点击微信咨询 再享1000元优惠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
案号:(2018)皖05民初38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并告知法院的判决结果

2016年成立的马鞍山某威贸易有限公司当涂某声音歌城(以下简称"某声音歌城"),是马鞍山某威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威公司")的分公司。中国某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以下简称"音集协")经滚石国际音乐股份有限公司和佛山市顺德区孔雀廊娱乐唱片有限公司授权,获得《掌纹》等255首音乐电视作品的放映权管理资格,有权以自己名义维权。

2017年10月15日,音集协委托代理人在安徽省合肥市徽元公证处公证人员监督下,到某声音歌城经营场所(位于当涂县振兴中路与青莲东路交叉口东北侧"辉隆振兴广场"内)进行证据保全。代理人在"T03"包间使用点歌系统点播了255首音乐作品并录像,支付300元消费并取得相关凭证。音集协为此支付公证费1700元。

音集协起诉要求某声音歌城和某威公司停止侵权、删除255首歌曲,并赔偿经济损失127500元及维权费用2000元。一审法院认定两公司未经许可在其KTV提供卡拉OK点播服务中放映这些作品,侵犯了著作权人的放映权,判决两公司立即停止侵权、删除涉案歌曲,并赔偿经济损失76500元及合理开支2000元,合计78500元。两公司不服上诉,认为公证书无效且赔偿金额过高,但二审法院维持原判。

三、案例核心观点:KTV等娱乐场所必须重视音乐版权合规

这起案件看似只是KTV播放了255首歌曲,却让企业付出了近8万元的代价,其中隐藏的法律风险值得所有企业警惕。作为企业法律顾问,我想用大白话告诉你:企业经营中使用他人创作的音乐、视频等作品,就像借用别人家的房子,必须先获得主人同意并支付租金,否则就要承担"强占房屋"的法律责任。

为什么只播放部分歌曲也算侵权?
某声音歌城上诉时辩称"公证时只录了部分歌曲,无法确认是否侵权",但法院指出:只要点播时显示的歌曲名称、演唱者、画面等关键信息与正版作品一致,就能认定侵权。这就像你在超市只偷拿了一包零食的样品试吃,不能因为没拿整包就说不算偷——版权保护的是整首作品的完整性,哪怕只播放了开头30秒,也构成侵权。

为什么"不知道要授权"不是免死金牌?
很多企业主认为"我们一直这么经营,不知道需要买版权",但法律上这叫"应知而不知"。KTV行业使用音乐作品是核心服务内容,就像餐馆必须买食材一样,获取合法授权是基本经营义务。法院在判决中明确表示:"向顾客提供歌曲点唱是KTV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这意味着播放音乐不是"顺便的事",而是主营业务,必须取得授权。

赔偿金额怎么算出来的?
一审法院没有按歌曲简单相加(255首×500元=127500元),而是综合考量:

企业该如何防范这类风险?

  1. 主动获取授权:KTV、餐厅、健身房等场所使用背景音乐或点歌系统,必须与中国某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等合法机构签订年度授权协议。不要相信"一次性买断"的江湖承诺,版权授权通常是按年付费的。

  2. 定期清理曲库:每年与授权方核对曲目清单,及时删除未获授权的作品。就像定期清理过期食品一样,曲库也要"保鲜"。

  3. 保留授权凭证:把授权合同放在前台显眼位置,既是对消费者的公示,也是应对检查的"护身符"。曾有企业因临时找不到合同,被误认为侵权而遭索赔。

  4. 员工培训不能少:前台、服务员都要知道"点歌系统里的歌都是花钱买的",发现客人要求播放冷门歌曲时,要能解释"这首歌暂时没有版权,我们不能提供"。

  5. 遭遇投诉先核实:如果收到侵权通知,不要慌张答应赔偿,应立即联系专业律师核查证据真实性。本案中被告质疑公证书效力却拿不出反证,白白浪费了上诉机会。

记住:版权保护不是"找麻烦",而是商业文明的"安全带"。企业花几千元购买年度版权授权,远比一次侵权赔偿数万元甚至被迫停业划算得多。某威公司因省下本该支付的授权费,最终多付了近8万元,还上了失信名单,可谓得不偿失。

作为征和律师事务所的企业法律顾问团队,我们已帮助300+企业搭建版权合规体系。我们的服务采用"先试用后付费"模式——您可先体验1个月免费版权风险诊断,满意后再签约。针对中小微企业特别推出"极高的性价比"年度顾问套餐,包含曲库审核、授权指导、纠纷应对等全流程服务,让您经营无忧。法律不是绊脚石,而是企业发展的隐形翅膀,早合规早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