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保险公司免责条款未尽提示义务需赔偿停运损失-济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1 济源法律顾问


征和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服务: 先试用,满意再付款,最低只需 3998元

点击微信咨询 再享1000元优惠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案号:(2025)豫9001民初6901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济源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案件事实:
2025年5月3日17时53分许,赵某驾驶车牌号为XXX小型汽车,在济源大道与东一环交叉口与杨某驾驶车牌号为XXX小型新能源汽车发生交通事故。本次事故经济源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直属大队处理,认定赵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杨某无责任。赵某驾驶的XXX号牌车辆在中国平安某有限公司济源中心支公司投保有交强险和限额300万元的商业三者险,事故发生在保险期间内。另查,XXX号牌车辆登记在济源某车有限公司名下,使用性质为出租客运,该车辆由杨某及胡某共同经营。事故造成车辆损失,维修费用4100元已由中国平安某有限公司济源中心支公司直接支付给济源某修有限公司。

判决结果:法院判决中国平安某有限公司济源中心支公司赔偿济源某车有限公司停运损失1925元,同时驳回济源某车有限公司要求赵某承担赔偿责任的请求。

三、核心观点与风险提示
这个案子说清楚了一件事:保险公司不能随便用“免责条款”当挡箭牌拒赔间接损失。具体来说,出租车公司(像济源某车有限公司)的车被撞后停运了几天,这笔“停运损失”虽然不是直接修车费,但只要保险公司没把免责条款“说清楚、讲明白”,就得赔!

为啥?因为法律要求保险公司在卖保险时,必须主动提醒投保人注意哪些损失不赔(比如停运损失),还得用大白话解释清楚。可本案中,保险公司只拿了一份有签名的文件当证据,却证明不了他们真正履行了这个义务——比如没给投保人详细讲解条款,也没用加粗字体等醒目标志提示风险。结果法院直接判:免责条款无效,该赔的钱一分不能少!

对企业来说,这事儿敲响了三记警钟:

  1. 签保险合同时,别当“糊涂蛋”
    很多企业一签合同就急着交钱,根本没细看“哪些损失不赔”。记住:保险公司口头说“都保”不算数,必须白纸黑字写清楚,还要确认他们是否对你做过重点提示(比如签字确认条款、视频讲解等)。如果对方含糊其辞,立刻要求补充说明,否则出事时可能“赔了夫人又折兵”。
  2. 出事后,证据要“抓得牢”
    像停运损失这种间接损失,光喊“我亏了”没用!企业得自己留好证据:比如维修厂的进厂/出厂记录(证明停运几天)、司机的运营流水单(证明每天赚多少钱)。本案中法院就因为原告的维修时间记录混乱,把索赔的3345元砍到1925元——证据不扎实,钱就打水漂!
  3. 拒赔别认怂,法律有撑腰
    如果保险公司扯皮说“这是间接损失不赔”,先别慌。直接问他们:能不能拿出证据,证明当初签合同时,他们把这条“不赔”的规矩,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了? 如果对方拿不出(像本案一样),你就大胆告上法院!法律站在讲道理的一方。

最后提醒:企业日常经营中,类似“免责条款陷阱”无处不在——签合同、买保险、招员工……一个小疏忽可能带来大损失。作为征和律师事务所的企业法律顾问团队,我们专帮企业扫清这类风险。服务主打极高的性价比,而且可以先试用满意后付款,让您零压力体验专业护航。从合同审查到纠纷预防,我们让法律成为您的“隐形盾牌”,而不是“事后灭火器”。

(本文由征和律师事务所企业法律顾问团队原创,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