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被拒付后企业仍可凭应收账款确认函主张债权-黄石票据纠纷案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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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微信咨询 再享1000元优惠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票据纠纷
案号:(2025)鄂0205民初227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黄石市铁山区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2019年11月13日,某地产集团武汉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乙公司")与某广电传媒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广电")签订《2019——2020年度黄石广播电视台广告合作协议》,约定某乙公司委托某广电在黄石广播电视台上发布广告。2020年10月27日,黄石某石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丙公司")与某广电签订《"砥砺奋进70年美好生活进行时"恒大御景杯2020夏季广场舞大赛活动代理合同》,约定某丙公司委托某广电策划和执行广场舞大赛活动。
某广电履行广告策划和执行义务后,某丙公司于2020年10月22日向某广电出具225300元电子商业承兑汇票,又于2020年12月8日出具100000元电子商业承兑汇票。但汇票到期后,某广电提示付款时被拒绝兑付。2022年3月14日,某广电向某丙公司发出《应收账款确认函》,确认欠款325300元,某丙公司次日盖章确认。
法院判决:黄石某石置业有限公司支付某广电广告费325300元;驳回某广电对某地产集团武汉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三、核心观点与风险防范指南
"票据被银行拒付≠钱打水漂!关键要握紧应收账款确认函"
很多老板收到商业承兑汇票时觉得"钱到手了",结果到期被拒付就慌了神。这个案例狠狠打破误区:票据只是"外壳",背后的合同债权才是"内核"。即使汇票失效,只要能证明基础交易真实存在,钱照样能要回来!
企业必知的3个风险雷区及应对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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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错误认知:"票据一失效,债权就消失"
→ 真相:票据被拒付后,你仍有"两条路"可走:- 票据路:6个月内向出票人追索(本案原告因超期走不通);
- 合同路:凭合同、发票、对账单等直接主张原债权(本案靠《应收账款确认函》胜诉)。
→ 实操建议: - 收到汇票后,定期发《付款催告函》;
- 票据到期未兑付时,立即让对方签《应收账款确认函》(像案例中盖章确认"欠XX元"),这能直接"重启"3年诉讼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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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甩锅误区:"关联公司=共同还钱"
→ 真相:法院只认"白纸黑字签字的公司"!本案中某乙公司和某丙公司虽是关联方,但因:- 广告合同是某丙公司单独签订;
- 付款汇票由某丙公司出具;
- 无证据证明某乙公司参与实际交易。
→ 法院直接说"不":"谁签合同谁付钱,别想拉兄弟公司背锅!"
→ 实操建议: - 与关联方合作时,必须在合同中写明"XX公司为共同债务人";
- 发票、汇票、确认函全部用同一主体名称,避免"张三签合同、李四付钱"的混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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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据黑洞:"以为有合同就稳了"
→ 真相:本案原告差点因3个漏洞败诉:- 票据追索超6个月时效;
- 混淆某乙公司(框架协议方)和某丙公司(实际签约方);
- 未及时固定债权证据。
→ 救命稻草:正是那份盖公章的《应收账款确认函》,把"票据纠纷"转化为"合同欠款",让原告绝地翻盘!
→ 实操建议: - 每笔业务保存"证据铁三角":合同+发票+对账单;
- 每半年做一次书面债权确认,避免口头催款无证据;
- 拒收"空白汇票"(未填金额/日期)和"关联方汇票"(非合同主体出票)。
老板一句话记重点:
"汇票是纸,债权是金;合同是谁签的,就盯死谁的公章!"
四、专业护航让生意更安心
企业经营中,90%的票据纠纷源于证据管理漏洞。征和律师事务所为企业提供极高的性价比法律顾问服务,可以先试用满意后付款,从合同审核、票据风险防控到应收账款催收,用法律盾牌守住您的每一分利润。我们已帮300+企业建立"零死角"交易风控体系,让您收款无忧、合作无虑!
(注:本文案例中"黄石某石置业有限公司"原名"黄石某某置业有限公司","某地产集团武汉有限公司"原名"某某地产集团武汉有限公司",人名均按规则简化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