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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速慢≠无责!复杂路段驾驶员必须充分注意行人安全 - 黄石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1 黄石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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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案号:(2025)鄂0205民初1415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黄石市铁山区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

2025年2月22日17时40分许,向某驾驶鄂B7****小型轿车沿太子老街自东向西行驶,行至毛狗林街路口右转进入毛狗林街时,与蹲踞状态的行人徐某发生碰撞碾压,致徐某当场死亡。事故发生后,黄石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交通事故调处大队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向某的过错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徐某的过错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向某和原告均不服该认定,申请复核,黄石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于2025年4月10日作出复核结论,维持原认定意见。

向某驾驶的鄂B7****小型轿车属其所有,该车在某财保黄石公司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及商业第三者责任险(保额为3000000元),事故发生在保险期限内。事故发生时,车辆行驶速度约为7km/h,车辆的转向系、制动系、照明与信号装置等经检验均未检见异常。徐某育有三子一女,即程某文、程某甲、程某乙、程某。事故发生后,向某向徐某家属垫付50000元丧葬费。

判决结果
法院判决某财保黄石公司向原告赔付241871.60元,向向某支付50000元;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由原告负担457元,向某负担2521元。

三、企业必须警惕的法律风险

这个案例看似简单,却给所有企业敲响了警钟:车速慢不等于没责任! 很多企业司机甚至管理人员都存在一个误区——"我开得慢,出事了也不怪我"。但本案清楚表明:即使车速只有7km/h(比人步行还慢),在复杂路段未尽到充分注意义务,依然要承担主要赔偿责任!

为什么向某要承担80%责任?
法院认定:事发时天色已晚且在下雨,向某经过人流量大的路口时,虽然车速慢,但"未进行提前预判,疏忽大意未发现行人"。而行人徐某虽然也有过错(蹲在路中间卖菜),但这不能免除驾驶员的基本注意义务。简单说:"路再乱,司机责任不减半"

企业必须防范的3大风险点:

  1. "慢速陷阱"要警惕
    许多企业司机认为"开得慢就安全",尤其在厂区、市场等内部道路。但本案证明:在复杂路段(如市场路口、学校周边),法律要求驾驶员必须"主动发现风险",不能等看到行人才刹车。企业应明确规定:经过人行密集区必须"提前30米减速+左右观察",并在培训中用类似案例警示司机。

  2. 保险不是"万能盾牌"
    本案中因商业险保额高达300万,足够覆盖赔偿。但很多中小企业只投保最低额度(如100万),一旦发生死亡事故,超出部分需企业自掏腰包。更危险的是:如果企业车辆未及时年检或驾驶员无证驾驶,保险公司可能拒赔全部商业险!建议企业每季度核查车辆保险状态,特别关注"免责条款"细节。

  3. 事故处理不当会雪上加霜
    向某垫付5万元丧葬费的做法值得肯定,避免了矛盾激化。但许多企业在事故后犯两大错误:

    • 错误1:盲目质疑交警认定(本案中复核维持原判,白白增加诉讼成本)
    • 错误2:忽视证据保存(行车记录仪视频是本案关键证据,但很多企业车辆未安装或未定期导出)
      正确做法:立即启动"三步应急流程"——保护现场→收集视频证据→48小时内报保险公司和律师。

特别提醒
很多企业以为"只要买了保险就万事大吉",但本案显示:向某仍需自付2521元诉讼费!如果事故责任认定对企业不利,企业还需承担更高比例赔偿。真正的风险防控在于"事前预防"——定期检查车辆安全性能、强化驾驶员安全培训、在事故高发路段设置警示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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