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随意签署 委托 文件将承担付款责任-江陵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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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微信咨询 再享1000元优惠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合同纠纷
案号:(2025)鄂10民终822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原告王某英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范围包括五金电器、电线电缆零售。2021年年底,第三人王某找到王某英的丈夫赵某祥联系购买低压配电柜,赵某祥报价并经鄢某武同意后各方商定价格为88800元。2022年1月13日某甲公司向赵某祥之子赵某军转账30000元。后赵某祥将设备发货至某乙公司北侧,王某负责收货。之后王某又陆续向赵某祥购买了桥架、设备控制柜、线鼻。2022年2月底至3月期间,王某英以其个人名义向某乙公司开具多张发票,金额共计132740元。2024年4月2日鄢某武出具一份情况说明,内容为:"我于2021年11月委托王某给某甲公司办理低压电器设备,王某就与沙市某某电器(赵某强)签定了低压配电柜一套,价格88800元整,当时手续是我办理的,还付了30000元的定金,后来在2022年元月左右,设备安装需要电线桥架,又委托王某订做桥架,再后来又做了一套设备控制柜。上述说明都属事实。特此说明。"2024年11月4日,王某英以某乙公司为被告就前述款项向一审法院提起诉讼,后于2024年11月28日申请撤诉。2025年1月王某英再次提起本案诉讼。另查,某甲公司成立于2021年12月7日,经营范围包括轻质建筑材料制造、销售等。
法院判决结果:
鄢某武需向王某英支付货款102704元及利息(按年利率3.1%计算),驳回王某英对其他被告的诉讼请求。二审法院维持原判,鄢某武最终"自认"的委托关系成为承担责任的关键依据。
三、企业必须警惕的法律风险:一张纸条可能让你背上百万债务!
这个案子看似简单,却藏着企业主最容易踩的"隐形炸弹"——随意出具书面说明。鄢某武在情况说明中亲笔写下"我委托王某办理设备",还详细描述了交易过程,结果法院直接认定他就是"真老板",必须掏钱买单。为什么?关键有三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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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二字是法律"生死符"
日常聊天说"我让小王帮忙买"没问题,但写成书面文件(尤其是"我于2021年11月委托王某"这种严谨表述),在法律上就等于主动戴上"责任人"的帽子。更致命的是,鄢某武说2021年11月委托时某甲公司还没成立(该公司12月7日才注册),这种明显矛盾直接戳破了他的辩解,让法院认定他在"甩锅"。 -
口头承诺不如白纸黑字
鄢某武坚称"我只是介绍人",但法院只看证据:- 他没否认签了情况说明;
- 货发到他担任法人的某乙公司;
- 3万元定金通过他关联方支付。
而王某声称"钱没收到"、某甲公司称"已付款给王某"等说法,因缺乏转账记录等硬证据未被采信。结论:谁掌握书面证据,谁就掌握主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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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主最容易栽的两个跟头
- 混淆个人与公司行为:鄢某武以个人名义签委托书,却让货物送到自己当法人的公司,法院直接判定"这是你个人生意,和公司无关"。
- 图省事不签合同:全程靠口头约定+零散转账,最后连谁该付款都扯不清。某甲公司付款后拿领条作证,但王某不认收钱,导致纠纷延续数年。
给企业的3条保命建议:
✅ 管住手!别乱签"情况说明"
员工、朋友找你"证明一下"时,务必写清:"本说明仅用于XX用途,不构成法律承诺"。像案例中鄢某武直接写"委托""办理手续"等字眼,等于亲手递出"追债令"。
✅ 交易全程"留痕"
- 采购必签合同,明确写清"买方是公司还是个人";
- 付款备注用途(如"付王某英桥架款");
- 货物签收单注明"代收"还是"自用"。
(案例中王某英若在发票备注"受鄢某委托供货",风险立刻转移)
✅ 定期清理"历史遗留文件"
很多老板帮朋友签过担保书、证明函,多年后突然被起诉。建议:
- 每年整理个人签署的书面文件;
- 对无实质内容的说明及时作废声明;
- 涉及公司业务的,务必加盖公章而非个人签字。
真实教训:某建材公司老板曾随手在供货单写"款由我付",结果供应商起诉后,法院判他个人赔了86万。企业经营中,"一句话"的成本可能远高于请律师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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