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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岁以上老人交通事故仍可获赔误工费,企业需注意用工风险-郧西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1 十堰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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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案号:(2025)鄂0322民初844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十堰市郧西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2024年8月31日8时14分,金某锋驾驶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景阳乡政府前大兰桥桥头路段时与行人刘某兰发生碰撞,造成刘某兰受伤及车辆受损。交警部门认定金某锋负此次事故全部责任,刘某兰无责任。

刘某兰在医院住院25天,诊断为创伤性脾破裂、失血性休克、多处肋骨骨折等多种伤情。经司法鉴定,刘某兰创伤性脾破裂脾脏切除术后为八级伤残,肋骨骨折为九级伤残,误工期120日、护理期60日、营养期90日。

法院认定刘某兰的各项经济损失共计232311.24元,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误工费、营养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和残疾辅助器具费。其中保险公司已在交强险和商业险范围内垫付部分医疗费,金某锋也垫付了部分费用。

法院最终判决:保险公司需在交强险和商业险范围内向刘某兰赔偿167896.88元;同时向某某财保公司支付垫付款23947.95元,向金某锋支付垫付款22466.41元;金某锋需向刘某兰支付鉴定费2100元。

三、案例核心观点与企业法律风险防范

这个案例给我们企业带来的最重要启示是:即使员工已超过70岁,如果仍在工作,发生事故后企业可能仍需承担误工损失赔偿责任

在本案中,刘某兰已70岁,但法院仍支持了她的误工费请求。法院认为,虽然刘某兰年满70周岁且患有糖尿病、高血压等疾病,劳动能力有所减少,但她提交了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及村委会证明,证明其受伤前存在一定的劳动能力,并非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因此,法院酌定按照正常农村劳动力70%的标准计算误工费,最终判决支持了12740.84元的误工费。

这对企业意味着什么?很多企业会雇佣一些年龄较大的人员从事简单工作,认为他们已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就不需要考虑误工损失问题。但这个案例告诉我们,只要员工实际上仍在工作,即使超过70岁,发生事故后仍可能产生误工费赔偿责任

企业应如何防范此类风险?

  1. 完善用工制度:雇佣年长员工时,要明确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和报酬标准,签订书面协议,避免口头约定。协议中应明确说明双方对可能发生的意外事故如何处理。

  2. 购买足额保险:为所有员工(包括临时工、兼职人员)购买工伤保险和商业意外险。特别是对高龄员工,应考虑增加额外的商业保险保障。本案中,如果金某锋是企业员工,企业就可通过保险转移大部分赔偿风险。

  3. 加强安全培训:对所有员工,无论年龄大小,都要进行必要的安全培训,特别是从事户外工作或需要在道路上作业的员工。本案中如果刘某兰是企业员工,在道路上工作时被撞,企业就可能承担管理责任。

  4. 保留工作证据:如果企业雇佣年长员工,要保留其实际工作、领取报酬的证据。这样在发生事故时,可以明确其实际劳动能力和收入水平,避免在赔偿金额上产生争议。

  5. 注意垫付款项的凭证:本案中金某锋垫付了多项费用,但部分费用(如陪护人员住宿费)法院认为不属于直接损失而不予支持。企业发生类似事故垫付费用时,一定要保留好正规发票和明确用途的凭证,避免后续无法追偿。

  6. 了解保险条款细节:本案中鉴定费属于保险公司免责条款范围,需由侵权人金某锋自行承担。企业购买保险时,一定要仔细阅读免责条款,了解哪些费用保险公司不赔,提前做好风险预案。

很多企业认为"年龄大了就没有误工损失",这是一个危险的认识误区。随着人口老龄化,越来越多的"银发族"选择继续工作,他们的劳动价值应当被尊重,相应的法律风险也需要企业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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