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商家销售假冒商标商品也需承担侵权责任-汉江侵害商标权纠纷案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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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侵害商标权纠纷
案号:(2020)鄂96民初12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汉江中级人民法院
二、介绍案件事实并告知法院的判决结果
法院认定事实如下:
宁波某达刀片有限公司于1997年7月21日取得第1056900号"啄木鸟"注册商标专用权,核定使用商品为第16类文具刀、铅笔刀、切纸刀。注册有效期自1997年7月21日至2007年7月20日止。后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核准,该商标续展注册有效期至2027年7月20日。
2019年4月14日,宁波某达公司的委托代理人与湖南省邵阳市宝庆公证处的公证人员一起,来到湖北省潜江市的"国某机电"商店(该店营业执照显示为潜江市国某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以普通消费者身份购买了商品,通过"支付宝"方式支付了33元,获得一张收款收据。收据显示:BS310003美工刀2把,金额24元;啄木鸟刀片3盒,金额9元,合计33元。
经比对,所购商品的纸质包装盒和塑料包装盒上使用的"啄木鸟"标识与宁波某达公司注册商标几乎完全一致。宁波某达公司确认该产品并非其生产或许可厂家生产。
潜江市国某机电设备有限公司辩称:2017年6月从推销员处购买了5盒刀片,只用了2盒,还剩3盒;没有盈利,未造成经济损失。
法院判决结果:
- 潜江市国某机电设备有限公司立即停止销售侵犯宁波某达公司商标权的商品;
- 赔偿宁波某达公司经济损失和合理费用共计3500元;
- 案件受理费由原告负担33元,被告负担17元。
三、简单地论述案例的核心观点
看完这个案例,您可能觉得:就卖了33块钱的东西,也要赔3500元?这也太冤了吧!很多小老板都会有这样的想法,但现实就是这么残酷。
关键点一:小买卖不等于无风险
国某机电公司就是个典型例子:从推销员那里买了5盒刀片,自己用了2盒,店里卖了3盒,总共才33元,却要赔3500元。法院明确指出:销售假冒商标商品,不管卖多少、赚多少,都构成侵权。您可能觉得"我就是个五金店/小超市,卖点小东西哪会侵权",但恰恰是这种"小买卖"最容易中招。
关键点二:"不知情"不是免责理由
国某机电公司说"不知道是假货",但法院没采纳。法律规定:商家有义务审查商品来源。就像您不能随便从路边摊进货就往店里摆,然后说"我不知道是假的"。特别是知名品牌商品,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的,就该多留个心眼。
关键点三:赔偿金额可能远超想象
33元的销售额换来3500元的赔偿,比例高达100多倍!为什么?因为商标侵权的赔偿不仅包括实际损失,还包括权利人维权的合理开支(比如公证费、律师费)。很多小商家以为"大公司不会为这点小事较真",但现实是:专业维权团队专门盯着这类"小侵权",因为成本低、见效快。
企业防范三招:
- 进货留凭证:别嫌麻烦,每笔进货都要索要正规发票,写明产品名称、数量、价格。案例中国某机电公司连"从哪买的"都说不清,自然无法证明合法来源。
- 查清供应商:对上门推销的"便宜货",先查对方营业执照、授权书。一个电话打给品牌方核实,能省去后续大麻烦。
- 发现可疑立即停售:如果顾客说"你这货是假的",别硬扛着继续卖。先下架再查证,比事后赔钱强百倍。
很多老板觉得"商标侵权是大公司才操心的事",但这个案子告诉我们:再小的店铺,也可能成为侵权目标。一次33元的小销售,换来3500元的赔偿,外加商誉受损,实在得不偿失。
记住:合规经营不是成本,而是最划算的投资。花1分钟查证供应商,可能避免1个月的官司烦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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