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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钢材务必核实材质证明,避免损失无法全额索赔-枝江买卖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9 枝江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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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案号:(2024)鄂0583民初1526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枝江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2023年11月3日、2023年11月18日,枝江市某机电有限责任公司与东莞市某模具钢材有限公司先后签订了两份《产品购销合同》,约定枝江市某机电有限责任公司向东莞市某模具钢材有限公司购买Q345、Q420/780两种型号钢材,重量为189.977吨,总价款为3227.71元。合同约定:东莞市某模具钢材有限公司需提供加盖其公司质量检验章或公章的材质证明书,钢材质量需符合国家标准;若验收不合格,枝江市某机电有限责任公司有权退货并要求赔偿损失。合同签订前,东莞市某模具钢材有限公司通过微信向枝江市某机电有限责任公司发送了材质证明书,但该证明书仅加盖东莞市某模具钢材有限公司公章,未显示生产厂家信息。枝江市某机电有限责任公司支付货款3226元后,东莞市某模具钢材有限公司依约供货。枝江市某机电有限责任公司收货后,未对钢材进行封存或及时检验,便直接用于为客户定制3个电池托盘,产生物流费1747元、差旅费4070.5元。客户要求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时,东莞市某模具钢材有限公司无法提供。枝江市某机电有限责任公司自行委托两家检测机构对钢材进行检测,结果均显示抗拉强度和规定塑性延伸强度不合格;东莞市某模具钢材有限公司也委托检测机构检测,结果显示合格。双方对检测结果争议较大,但因钢材包装已拆封且未封存样品,无法确认送检钢材与原货物的同一性。枝江市某机电有限责任公司主张损失101217元(包括设计研发人工成本、工装模具费、样箱制作成本等),要求东莞市某模具钢材有限公司赔偿。

法院判决:东莞市某模具钢材有限公司赔偿枝江市某机电有限责任公司损失10000元(主要涵盖货款、检测费及合理差旅费),驳回枝江市某机电有限责任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由枝江市某机电有限责任公司负担大部分。

三、案例核心观点与企业风险防范提示

这个案子说白了,就是一家买钢材的公司(枝江市某机电有限责任公司)因为卖方(东莞市某模具钢材有限公司)没给“靠谱”的材质证明,结果钢材出问题,自己加工后损失惨重,但法院只赔了1万块,远低于他们要的10万。为什么?核心问题就两点:证明不全自己操作不当。这给所有企业敲响警钟——采购时图省事,事后可能吃大亏!

第一,材质证明必须“真有效”,不能随便盖个章就完事。
合同里白纸黑字写着:卖方要提供加盖质量检验章的材质证明书,还得符合国家标准。但东莞市某模具钢材有限公司卖的钢材是别人生产的,自己只盖了公章,没提供生产厂家的合格证。这就像你买手机,卖家只给你开个手写收据,却没给原厂保修卡——万一手机坏了,你拿什么证明是质量问题?法院直接认定卖家违约。企业采购时务必注意:

第二,收货后必须“当场验货”,别急着加工!
枝江市某机电有限责任公司收货后,既没拆包检查,也没封存样品,直接拿去加工电池托盘。结果钢材质量出问题,损失从几千块滚到十几万。法院说:你明知道钢材是别人生产的,还自己冒进加工,扩大的损失得自己扛。这就像你网购水果,收到后不检查就切开做沙拉,发现烂了却怪快递——法院可不会全赔你。企业要牢记:

第三,损失索赔要“抓重点”,别算虚账。
原告要了10万损失,但法院只认1万。为啥?货款、检测费这些“实打实”的支出有发票,法院支持;但设计费、工装费这些“自己算的账”,没证据证明和质量问题直接相关,直接驳回。企业维权时记住:

一句话总结:采购不是“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就完事。材质证明要“真章实据”,收货验货要“当场较真”,加工投产要“先检后干”。省下这一步,可能赔掉十倍钱!企业老板们,合同签得再漂亮,不如验收时多盯一眼——毕竟,法律只保护会留证据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