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贷抵押预告登记后开发商担保责任自动免除-天门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服务: 先试用,满意再付款,最低只需 3998元 。
点击微信咨询 再享1000元优惠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案号:(2025)鄂9006民初2925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天门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和判决结果
吴某、吴某丽系夫妻关系。2018年7月27日,某银行天门支行与吴某、吴某丽签订《个人购房借款/担保合同》,合同主要内容:借款用途为购买本合同约定房产的购房款,借款金额498000元,借款期限为360个月,贷款利率为基准利率上浮20%(如遇人民银行贷款利率调整按规定执行),还款方式为按月等额本息还款,如未按约定的日期还款,逾期贷款利率为本合同约定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50%,某银行天门支行有权提前收回借款并行使担保权;吴某、吴某丽以其所购买位于天门市道号(卓尔生活城)22幢1单元0704室房屋作为抵押物为上述借款提供抵押担保,担保范围为本合同项下借款人全部债务,包括本金、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贷款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公证费等),2018年9月6日,办理抵押预告登记,不动产证书号为:鄂(2018)天门市不动产证明第09号。2021年7月2日,办理首次登记,不动产证书号为:鄂(2021)天门市不动产权第03号。
2018年7月27日,卓某投资有限公司向某银行天门支行出具《不可撤销连带责任担保函》,载明卓某投资有限公司为吴某、吴某丽向某银行天门支行的贷款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至吴某、吴某丽所购房屋不动产登记证明(抵押权)正本交付某银行天门支行之日止。
2018年7月27日,某银行天门支行向吴某发放贷款498000元,吴某、吴某丽未按合同约定期限还款。截至2024年12月21日,吴某、吴某丽尚欠某银行天门支行借款本金460426.11元、利息14169.16(其中期内利息13785.46元、罚息133.41元、复利25.29元),共计474595.27元。某银行天门支行经催讨无果,诉至法院。
判决结果:法院判令吴某、吴某丽偿还全部借款本息;某银行对抵押房屋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但驳回了某银行要求卓某投资有限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请求。
三、核心观点:开发商如何避免“被长期捆绑”的担保风险?
这个案子看似是银行和购房者的纠纷,但真正给企业敲响警钟的是开发商——卓某投资有限公司。为什么法院说它不用赔钱?关键点就藏在“抵押预告登记”和“房屋首次登记”这两个环节里!
简单说:开发商给购房者贷款做担保时,合同里常写“阶段性担保”,意思是“等房子办妥抵押登记后,我就不用再背锅了”。但很多企业以为必须拿到《他项权利证明》(抵押权证)才算“办妥”,结果稀里糊涂多担了几年风险。本案中,法院明确:只要房子办了抵押预告登记,且后来取得了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就是开发商把大产权证办下来),抵押权就从预告登记那天起自动生效! 也就是说,开发商在房屋首次登记完成后,担保责任就自动解除了,哪怕银行还没拿到抵押权证。
对企业的重要提示:
-
别只盯着“抵押权证”,要盯紧“首次登记”:
开发商在签担保合同时,一定要写清楚“担保责任解除条件”:当房屋完成首次登记+抵押预告登记未失效时,担保自动终止。别等银行催你才行动,主动在房屋竣工后第一时间办首次登记,并书面通知银行。 -
保留“配合义务”的证据:
本案中卓某投资有限公司之所以胜诉,是因为它能证明已配合购房者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比如提交了材料、通知了银行)。企业平时要养成习惯:所有交接文件、沟通记录都留痕(邮件、签字单等),万一打官司就是“护身符”。 -
别让“预告登记失效”坑了你:
预告登记不是一劳永逸!如果购房者断供后两年内没正式办抵押登记,预告登记会失效(法律上叫“失效”),开发商就得继续担责。所以房屋交付后,要定期和银行核对进度,发现拖延马上发函督促。
一句话总结:“预告登记+首次登记=担保自动解除”。企业千万别因小失大——为了省点小手续,可能背上百万债务!
四、征和律师事务所:您的企业风险“防火墙”
看到这里,您是否担心自己公司的合同也有类似漏洞?征和律师事务所专注企业法律顾问服务,用“接地气”的方式帮您扫雷:
- 极高的性价比:日常咨询、合同审核不限次,年费比您想象中低得多;
- 先试用,满意后付款:首月服务免费体验,觉得有用再签约,零风险合作。
别等官司上门才后悔!专业的事交给专业的人,让法律成为您的生意“加速器”,而不是“绊脚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