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靠车辆出事故被挂靠企业要担责-钟祥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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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案号:(2020)鄂0881民初2528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钟祥市人民法院
二、介绍案件事实并告知法院的判决结果
案件事实:
2018年8月15日12时10分许,被告胡某驾驶鄂3Y5中型客车行驶至钟祥市郢××镇××路职业高中门前路段时,与原告汤某驾驶的两轮摩托车相撞,造成原告汤某受伤,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被告胡某承担事故主要责任,原告汤某承担事故次要责任。
被告胡某驾驶的鄂3Y5中型客车在财保钟祥支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和50万元的商业三责险(含不计免赔)。
原告因交通事故所受伤,被评定为9级伤残,后续治疗费12000元,误工期为365天、护理期150天、营养期为180天,并支付鉴定费2280元。
被告财保钟祥支公司认为被扶养人长期居住在农村,应适用农村标准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但法院认为原告居住于城镇,应当按照城镇标准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
被告胡某驾驶的车辆挂靠在钟祥恒某城市公交有限公司名下。
判决结果:
财保钟祥支公司在交强险和商业险限额内赔偿汤某各项损失228042.94元;驳回汤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三、核心观点与法律风险提示
挂靠经营=风险"接力棒",企业别当"背锅侠"!
这个案子看似是普通交通事故,实则藏着企业经营的"隐形炸弹"——挂靠经营风险。胡某开车撞人,本该自己担责,但因为他的车"挂靠"在钟祥恒某城市公交有限公司名下,公交公司直接被拉进赔偿队伍,连带赔了22万多元!
为什么挂靠这么危险?
很多企业以为:"挂靠就是挂个名,收点管理费,出了事跟他(挂靠人)自己有关"。但法律可不是这么想的!
- 连带责任逃不掉:法院明确说,挂靠车辆出事,被挂靠企业必须"连坐"。哪怕事故100%是司机责任,企业也得先赔钱。
- 赔偿金额吓死人:本案伤者9级伤残,企业间接赔了22万多。如果撞的是人命或豪车?百万赔偿可能压垮中小企业!
- 保险不是"免死金牌":虽然本案有50万商业险兜底,但如果损失超保额(比如撞到外籍人士医疗费高昂),企业就得自掏腰包。
企业避坑指南(3招保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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慎挂靠,最好不挂靠
除非万不得已,别让外部车辆挂你公司名下!如果必须挂靠:- 签协议≠能免责:内部协议只约束你们双方,伤者照样能告企业。
- 查车又查人:必须核实司机驾照、车辆年检、保险单(保额建议≥100万),每月抽查行车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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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保险要"买足"
本案商业险50万看似多,但2023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9万元,9级伤残赔偿金就超19万(4.9万×20年×20%)。现在一线城市的事故,100万保额都可能不够!
建议:- 强制挂靠方买"交强险+100万以上三者险+车上人员险"
- 企业自己再补一份"雇主责任险",转移连带赔偿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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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监管要"动真格"
别以为签完合同就完事!钟祥公交公司败诉的关键是:只收钱不管理。- ✅ 每月查车辆维修记录
- ✅ 每季度组织司机安全培训(保留签到记录)
- ✅ 事故高发路段安装GPS限速提醒
真实案例教训:去年某物流公司因10辆挂靠车未年检,一年内发生3起事故,法院判决公司赔偿187万元。老板哭诉:"我只收了2万管理费啊!"
法律划重点:
《民法典》第1211条:
"以挂靠形式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挂靠人和被挂靠人承担连带责任。"
——这条就是悬在企业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
给企业家的真心话
挂靠经营像"借名贷款":别人借钱你签字,还不上银行先找你!很多老板直到收到法院传票才醒悟:"早知道当初就不贪那点管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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